中午,回酒店吃饭。
饭桌上,元澈有些不悦地看着启锐:;你多大了?有女朋友吗?
启锐放下筷子,很认真地回答:;我今年二十三岁,没有女朋友。
;二十三,还年轻着呢。
启锐自然懂他的意思,便说了句:;请前辈多多指点!
一句话说明他已经老了,快三十的人了,确实比他老了许多。
;指教不敢,不过我会给你几条忠告:做事就是做事,不要投机取巧。不合适的关系,最好不要发展,这样伤人伤己。
元澈明里暗里都在警告他不要试图追求余暮笙。
启锐又不傻,怎么会听不出来。
他的年龄和余暮笙只相差了两三岁,根本不是障碍,不过是得撬开余暮笙观念的大门才行。
而这个元澈的实际年龄却只有二十六岁,和余暮笙年龄相同。
彼此来说,他的胜算肯定小一点,不过他和余暮笙的过去是没人能够介入的。
;前辈说得有道理,我会注意的。
余暮笙开口了:;吃饭的时候能不能不说话?
元澈却看着她说:;不说话多没意思啊?你看几个大人大眼盯小眼的,满屋子全是筷子碰碗,嘴巴吸溜的声音,比说话还难受。
余暮笙差点就笑出声:;元澈,大家都是经过礼仪教养出来的,你见那个人吃饭还会发出很大的声音?
;我!锦祥举手,算是为元澈驳回面子。
元澈竖起大拇指,夸奖锦祥:;好孩子,叔叔没有白疼你。
启锐也是很奇怪,当初他也没有像元澈那么小奶狗,这个孩子怎么会对元澈hellip;hellip;
明白了,元澈这个人就是因为童年缺失,才变得童心未泯,而他则不同,他的童年是在张牧歌的阴影下长大的,因此上不苟言笑才是他的招牌表情。
这个人不一样,他可以很活跃,但是狠起来却是狠的人神共愤。
余暮笙却对锦祥说:;回去就送你去礼仪班。
;不用,交给我,我来教育,保证比上礼仪班还好。元澈自告奋勇。
余暮笙却不以为然:;我看你是想把孩子带坏!元澈,你不觉得你这次回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吗?
一句话,所有人看向元澈。
启锐是知道他不是。
于承诺也知道他不是。
所以那眼神不是惊异,而是一种看你怎么自圆其说的袖手旁观。
元澈慢条斯理地吃着东西:;那是以前故意在你面前装深沉,不敢露出自己的幼稚。后来想想,我还是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给你的好。这样你对我就更多了了解,是不是?
真会解释!
启锐和于承诺打心里佩服这个人的嘴皮子。
余暮笙很无语,只能闭嘴不说话。
吃完饭,于承诺有事离开,元澈却拉着余暮笙,对锦祥说:;走,叔叔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锦祥开心地故障叫好。
余暮笙竟然无法拒绝,便跟着一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