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同学……
白莘莘立即爬起身换衣服。
她还有什么高中同学能送文件来,也就只能是司韶了!
她戴着帽子口罩,下楼取件时基本看不见长相,那快递小哥请她签字时,还一本正经说:“白小姐,有什么需要给‘高中同学’先生闪送的吗?”
白莘莘一言难尽地摇头。
“没有。”
怎么感觉,快递小哥一副想吃瓜的模样?
没有瓜吃,快递小哥不舍地离开。
回到房间,白莘莘打开文件袋。
里面是一份打印好的合同。
标题是,婚前协议。
上次司韶发过来文件时,她和彭小洛打电话,完全分心基本没看内容,现在她才逐字逐句看,这份大概率要绑定她几年的工作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司韶先生所有。]
行,他是出钱的老板是甲方爸爸,他说了算。
没意见。
下一条。
[本婚姻持续关系,最少保持五年。]
五年……
白莘莘掰掰手指头算算,五年以后她也才二十七,青春大好年华就当做是在拼搏事业,没毛病,她同意。
[婚姻续存期,双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夫妻关系的行为或心思。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出轨;身体出轨;与其他异性过度亲近;吵架;冷战;失联;暴力等。]
应该的应该的,好歹是领了证的关系,不管是谁头上顶着名誉绿帽,都挺不好看。
白莘莘很小气,哪怕只是一纸婚书,两个人的名字绑定在一起,就不允许其他人在此期间有任何介入。
更何况,她也不见得会愿意看见,司韶有一天给她介绍另外一个女孩认识,挺不自在的。
[为保持一定有好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应保持最低一周一次见面频率,如果有不能见面情况,视情况需要打报告请假。因为请假导致没有见面,需要在其余时间进行补偿,补偿将成三倍返还。]
白莘莘紧紧盯着这一条。
一周一次的见面,缺席还要补偿三天?
这……司韶这么频繁的看见她,真的不会烦吗?
她越来越看不懂司韶了。
从头到尾,一直是她追着司韶。
从第一眼起,她就追着司韶跑,把人逼到走投无路,答应了和自己交往。
当时的司韶,也不见得有过喜欢她。那一份交往,都是她强迫才拿到手的。就像是十二点钟的辛德瑞拉,最后还是梦醒了,她和司韶分手了。
能摆脱她,司韶当时或许有一时间的不习惯,过后应该是松了一口气吧。
五年的时间,他也许从没想起过她。
如果不是她因为家庭变故意外入圈,不是因为他没有合适的人选,两人也许不会在有任何交集了。
这才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顺理成章的关系。
这种关系下,却要一周见面一次。
也不知道这种见面,会让谁更不自在一些。
白莘莘把这一条圈起来,存疑。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