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调剂品。”
时简晃了晃手里的玻璃杯,“我又不是什么站在世界金字塔顶端的人,为什么要用调剂品这样的形容词?”
时漫漫“唔”了一声,这个时候嘴里已经塞了一块草莓味的慕斯蛋糕,眯眼笑了笑,“这也确实。”
“但是有时候也会感觉自己是那种不容于世俗的疯子啊。”时小姐低声笑了笑,“在世界中孑孓前行。”
“算不上是孑孓了。”
时简慢吞吞的说,在她随后长久的凝视中指尖抵在她掌心,带来一点温热。
他摩挲着刚才给她戴上的钻戒,“反正都是我的人了,以后肯定是要一起走的啊。”
“有我陪着你,又怎么能够算得上是一个人?”
时简偏头笑了笑。
时漫漫指尖顿了顿。
“你怎么这么黏人啊。”
她最后也有点无奈了。
“不喜欢?”
时简好暇以顾。
“喜欢啊。”时漫漫挑了挑眉,舌尖草莓慕斯的味道有点浓,“最喜欢了的。”
时简没有再多说什么了。
他笑了笑。
捏了捏她的手指。
喜欢就好。
实际上他也是喜欢的。
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是这样了。
很多时候喜欢不仅仅只是一个介于形容词和名词之间的词语。
你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那么会觉得一切都可以包容。
要是不喜欢了,那么就算你是人群当中最耀眼的星辰也无济于事。
所幸的是,时小姐这样的喜欢他。
而他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