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他和冯天途经此地,恰巧听闻有个小女孩误入长平乱葬岗,二人当即决定前往。
深秋寒重,子时月阴,他背负剑匣,手执青灯,与冯天并肩齐行。
十年前,大端王朝与西夏经此一战,万千尸骨于长平垒砌成山,血漫大地,烽烟眯眼。触目之处,一片残肢断骸。那一战使大端王朝元气大伤,却也赢得了大端最为惨烈的胜利,惨烈到只差一点,便令其江山倾覆。
这煌煌帝业,是以万万骨血作基,万万英魂所铸!
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永世埋骨于长平!
李怀信与冯天踏入这片被鲜血侵染过的土地时,便感觉到了泼天怨气。
秋末之际,草木皆枯,这里常年无人行走,因此脚下无路,地上全被杂草铺满,一脚踩上去,草枝脆折,喀吱作响。
地面凹凸不平,又被杂草掩盖,根本不知下一脚会踩到什么,软的或许是泥土,硬的或许是石块,也或许是别的什么。
两人走得及其谨慎,却还是不防脚下打滑,冯天身体一仰,被李怀信伸手拽稳:“当心。”
冯天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青灯,首当其冲在前头引路:“路这么难走,小孩子进来这种地方,应该跑不远吧?”
他步子一顿,抽出长剑,将跟前几根带刺的藤蔓割断,扫向两边。
李怀信紧随其后,脚步落在冯天踩过之处,极度省心,答话:“说不定。”
“之前你说这边天象有异,咱俩才中途拐了道,我昨天算了一卦……”
“卦象如何?”
冯天转过身,灯光由下至上照在他脸上,压低嗓音道:“大凶。”
李怀信挑眉:“谁大凶?”
冯天神秘兮兮道:“你,跟我。”
李怀信嗤鼻:“你哪次算卦不是大凶之兆,没那个天赋还非要学占卜,我都被你算死多少次了。”
冯天撇撇嘴,继续往前开路,只是转身的一瞬,褪去了脸上所有的玩世不恭,在青灯映照下,显得肃穆异常。他握紧剑柄,拨开又一根藤蔓,越是往前,杂草越高,几乎没过膝盖。
周围死一片寂静,依稀几棵树上挂着零星黄叶
,欲落不落。
寒风萧瑟,刮过耳廓,好似呜咽。
冯天脚下忽地一沉,陷入一个方寸大的小坑中,他用力一拔,未□□,反倒脚踝一疼,直接卡住了。
他低叫:“什么玩意儿?!”随即使劲一蹬,只听咔嚓一声,冯天脚踝一松,拔腿后撤。李怀信倒是上前一步,拨开杂草,就见一个骷髅头在小坑里碎得四分五裂。
李怀信:“让你当心点儿。”
冯天不乐意:“路都看不见,怎么当心?凭直觉啊!这熊孩子究竟跑哪儿去了?”
“行了我走前面。”
他伸手要去拿灯,被冯天挡了回去,径直往前走,一边说:“您矜贵,我才是那马前卒。”
李怀信嘴角一勾,赞同道:“也是。”
自我折辱的冯天嘴角一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跟他一起搅和,欠的吗!
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到掌教师叔带李怀信上山,长得跟瓷娃娃一样,忒好看,无论模样还是装束,比所有太行山的弟子都漂亮。他一时色令智昏,哦不,一叶障目,就跟李怀信这厮勾搭上了。
在太行山修身养性十年,唉,修身养性四个字不提也罢。若非要提,那就是他修了个矜娇奢靡的身,养了个浪荡散漫的性。
道心不坚,修什么道!
除了学艺勤奋外,他就是来太行山当祖宗的,谁都得把丫供着,做一个神龛,就能给他烧香磕头了。
他要上太行之巅用甘泉泡澡,掌教师叔都没有半声制止,那甘泉可是他们每日晨昏定省之时饮用的,就算他李怀信冰肌玉骨,也不能让大家喝一肚子洗澡水吧。好在这厮没有太放飞自我,但却让工匠在后院糟了个天池,分流出太行之巅一脉甘泉水,供他在自个儿院子里头无尽畅游,真他娘的矜娇奢靡!
只要他不作,他就是太行山上一只赏心悦目的花瓶。
但凡他作,掌教及师叔们也会毫无底线地惯着,凭啥呀,凭他爹是大端王朝的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