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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44节离婚1(第1页)

徐斯年这才道:“在附件五,该合同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三点里,明确列明:该商品房平面图、户型彩页、广告宣传材料、模型、样板房等书面资料或样板展示中,所进行详尽标注或说明,最终应以该商品房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买受人对此理解并不持异议。

还是对方代理人想说,业主没有看到该条款?但是我想说明的是,每一份购房合同中,买受人的签名、手印都超过五处,且该补充协议条款之后两页,就是一处买受人的签名。你不会告诉我们说,业主都是闭着眼签的合同吧?”

傅周顿了顿,这个说明,其实是针对商品房宣传与实物之间差异的,并非针对购房保值承诺,徐斯年这是在偷换概念。但是,既然业主都已经在补充协议上签字,在法理上来说,他很难进行反驳。

傅周想了想,只好拿出一支录音笔道:“审判长,我们申请出示下一条证据。”

李雪墨温和点头道:“可以。”

傅周放了一段录音道:“签约时,滨海公司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业主,开发商不会降价。滨海左岸第四期业主录音显示,部分业主在购房时,被销售人员告知,楼盘开发商绝不会降价,这期楼盘只会升值不会贬值。

楼盘销售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其售房承诺属职务行为,业主是在听信其承诺前提下购房,房地产商涉嫌欺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或补偿差价!”

此时,坐在旁听席上一个面目姣好的女孩,一听到“欺诈”这两个字,就不由皱了皱眉,用这个做由头来打,是赢不了的!

这个证据,徐斯年之前就已经知道,早有准备。他不慌不忙道:“依据我国《合同法》,构成欺诈的关键要素,是看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是否明知真实情况,而故意隐瞒,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状况。

本案中,法庭接纳业主提供的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我方也无异议。从录音内容来看,当某位业主询问该房产项目,未来是否会降价时,售楼小姐武某的确说过不会降价。

但是,该内容涉及的是对未来事实的预测,并非是对合同具体条款的商讨,且并未写入合同。

售楼小姐不是决策人员,对于公司即将作出的降价策略毫不知情。因此,并不构成故意隐瞒或欺诈。售楼小姐个人对该房产价格的预测,也不能代表公司即我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此外,房屋等资产降价,是正常的市场投资风险,业主应有所预见,并在购买时,就视为自愿承担这一风险。”

接着,徐斯年也申请放了一段录音。根据录音内容,售楼小姐武某表示:“就被录音这种情况,我还是第一次遇见。当时说的话,只是个估计吧。我就是个售楼的,也没有那么高的权限决定这些。我们公司拿这一期房源来做促销,我其实也很意外,因为他一直销售得很好,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可能领导是有自己的考量吧。”

徐斯年道:“录音说明,销售武某当时并不知情,该项目即将降价,并非故意隐瞒或告知业主虚假信息,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欺诈。”

徐斯年见招拆招,逐一化解了傅周提交的证据。但是林威等人,也没看出来,傅周这次有什么落在下风的地方。根据之前滨海提出的和解条件,他们更有信心了。

傅周看着徐斯年跟几个助理,说说笑笑的出了法院的大门,心情还是有点复杂。

刚才中间休息时,徐昕他们几个都过来跟他打招呼,都还是那么熟悉的感觉,却好像已经是各为其主了。

第一场法庭较量,似乎未分胜负。这时,有开始没介入的房主听说有效果,就想再加入进来。林威、魏兴明觉得是好事,人多力量大。刘国勇却觉得他们心不齐,怕坏事,不想同意。

这天,傅周想问问他们,增加原告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谁知,傅周却发现,林威和刘国勇忽然联系不上了,甚至再给那位江叔和魏兴明打电话,居然也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这是怎么回事?傅周有些疑惑不解,等了半天也没人给他回电话,他都想去林威上班的保险公司打听打听了。忽然,傅周接到了一个陌生手机号码的来电。

说话的中年女子,一开口就哭到哽咽,“傅律师,你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老头子啊!我说不让告吧,他非得告,这下可好了吧,让警察给抓了!”

什么,让警察给抓了?傅周急忙问道:“您是哪位?怎么称呼?这是怎么回事?!”

中年女子继续哭道:“我们家老头子就是刘国勇,我是他媳妇乔秀!”

乔秀断断续续的说明了事情经过,刘国勇现在在一家超市做理货员,今天警察忽然去店里把他带走了。连个电话也不让打,还是刘国勇的同事告诉她的。

傅周一听就有点急了,这几个人同时联系不上。看来乔秀说的,因为打官司的原因被抓,也是很有可能的。他就问道:“那您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吗?”

乔秀哭哭啼啼的说:“还能因为什么,之前砸售楼处呗,人家可能是要让他们赔钱坐牢!”

傅周一怔,他知道这些房主,砸了滨海左岸的售楼处。但是这种事,之前也听说了不少,他也没太当回事儿,觉得就是买主们因为买了贵的房子,发泄一下情绪。难道还砸得很严重吗?!

傅周正想找个去了公安局实习的同学打听打听,就接到了江城区公安局临安派出所打来的电话。

这下傅周可来忙了,他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一位姓王的警官接待了他。这次一共抓了八名房主,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犯,然后可能还得陆续补充,继续逮捕其余从犯。的确是因为,他们一个多月前,砸毁了滨海左岸的某个售楼处,造成巨额财产损失被逮捕。

傅周还在派出所里没出来,就接到了法院的电话,滨海集团反诉四十五名房主,要求他们联合赔偿,滨海左岸售楼处的经济损失共计351万多元。

什么,一个售楼处就300多万,怎么不去抢?什么装修这么值钱啊?这是拿金子铺得地吗?!

傅周怒气冲冲的赶回美林大厦,还没回恒胜,就直奔17层的瑞澈斯律所。

他一进去,丽莎就冲他微笑道:“傅律师你好,徐律刚上庭回来,你是要见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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