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着良心说,即使是白曜也不得不承认,白朗是他们三兄弟中长得最好看的。
当年白朗上学的时候,他就没少被路过的星探问要不要出道;他大学的时候,每次办小型live,都会吸引全校百分之九十九的女生过来看。白曜曾经路过围观过一眼,差点被挤得过呼吸。
当然,白家财富的吸引力也是原因之一。
无论如何,是帅的。
这么一个衣架子,白曜做梦都想看到他变老变丑的一天。无奈自己比他还大几岁,按照自然规律,似乎也该是他白曜先变老变丑。
不过不怕,他们有水清纱呀!
以水清纱那化神奇为腐朽的配装能力,“奇迹白朗”的得分要是能超过三位数,他拿头来踢!
白曜幸灾乐祸地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极度期待地等着白朗出来。
白朗出来了。
白曜从沙发上摔在了地上。还好有地毯。
黄莉莉也惊呆了。
她师父哪儿都好,就是审美不行,这点她也是认同的。当时白朗进去的时候,黄莉莉未必没有点看热闹的心思——她和师父是嫁豪门战略同盟,又不是拯救世界正义小组,就像是星宿派一样,动机都不纯,肯定也不会完全盼着对方好。
在她看来,那条藏蓝色的、宽到能当裙子的棉麻阔腿长裤,谁穿谁丑,根本就不可能有好的搭配了。
可白朗却用实际结果告诉她:是你想象力太差了。
白色的浅领背心,勾勒出好看的上身轮廓,下摆用一根极细的黑色皮腰带,松松地扎在那条藏蓝阔腿裤里;外面套一件中袖和风中长真丝黑外套,与藏蓝阔腿长裤构成同色呼应的同时,也将整个人的线条切割得极有层次感。
帽子,是牛仔布的黑渔夫帽;鞋,是随手从柜台上拎的白色帆布浅口运动鞋。再戴个墨镜,又从柜台上拿了副露指半袖黑手套,只戴一只——
简直帅呆了好吗!
饶是黄莉莉已经在娱乐圈见惯了帅哥美女,此刻也已被帅到窒息,满脑子剩下的只有:我现在跳船还来得及吗……
白朗走到水清纱的面前。
柜台小姐姐敬畏地朝后退了一步,同时目不转睛。
水清纱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白朗挥挥手:“回魂了。评价一下吧。”
水清纱半天憋出一句话:“我给你买,你可以穿着这一身给我唱suchos的歌吗?”
“不行。”
水清纱的脸立刻皱成了一团。
虽然被无情拒绝,但水清纱不得不承认,此时的白朗实在是太天神了。
可能他这个人,骨子里就是懒散又邪魅的——虽然现在邪魅这个词基本已经可以等同于油腻了,但的确是这样。当他眯着眼睛,懒洋洋地看向水清纱的时候,水清纱浑身上下的荷尔蒙会在瞬间直冲头顶,理智全失。
她想他如果真的去做视觉系乐队,一定会大红大紫吧。
可惜他爱的是重金属摇滚。
以及游戏。
这么好看的一身,即使是水清纱这样的懒审美都不得不承认的顶配搭配,当然是买买买,不买不是人。
本来水清纱是想让白朗穿着走的,可惜白曜严重反对,只能作罢。
白曜不想身边多个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