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这几天挖的笋不少,卖了后赚的钱还能买些其他东西了。
这么想着,脚下的步伐也轻快了不少。
刚走下山坡,陶向晚随意往旁边瞥了几眼,这一瞥,却是一愣。
临近屋子的山坡上,躺着一个人,远远地望过去,看不清面貌,但一动也不动。
“这是一本种田小说吧?”陶向晚拧了眉毛,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小说类型,脑海中浮现出曾经听同事所说的朝堂文剧情。
什么捡到了一个太子呀,再者什么皇上失忆呀陶向晚深吸一口气,把这些剧情都轰出脑海。他可不喜欢这种,他就像自己过日子。
犹豫片刻,陶向晚还是走了过去。
出乎意料的,对方眼睛紧闭,似乎陷入了昏迷。
而衣着也并不华贵,只是一身沾满泥土的粗布短打,头发只一根布带扎着,有些凌乱,瞧着要多简单有多简单。怎么着也不像是遇难的什么太子什么皇上。
脸上脏兮兮的,但细细一看,难掩脸蛋姣好。
仔细一看,这人的眼尾缀着一粒小黑痣。
这是这个世界哥儿身份的象征。
准确地来说,这本小说是个哥儿世界观,人分为汉子、女子和哥儿三种性别,哥儿身份最明显的就是脸上会有一粒小黑痣。
对此,陶向晚并不感到奇怪,也很容易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毕竟身边有一个爱看网文也爱讲网文的同事,想不接受都难。
但遇到这种情况,陶向晚还是犯了难。
“听说这个世界的哥儿不喜欢汉子触碰,我要怎么把你带回家呢。”陶向晚蹲了下来,愁得皱起了眉头,“这周围又没其他人住着,总不能把你丢下不管喂野猪吧。”
陶向晚挖了许久的笋,现在天色也渐渐沉了下来。夜晚山上野兽出来觅食,遇人就撞,很是危险。
似乎是听清了这话,昏迷中的人似乎一个哆嗦,但仍然没醒。
见到这反应,陶向晚木着脸佯装惊讶了一声,随即站起身拍拍衣服,“啊,原来是个碰瓷的,拜拜了您嘞。”
碰瓷的嘛,不理会自己会跑的。
把用水焯好的春笋都晾晒到院子里的细绳上后,粥也正熬好好。陶向晚折回厨房,将热腾腾的野菜粥盛了半碗,端进一旁的屋子。
床上的人仍然双眼紧闭着,没有苏醒的征兆。
刚才本来没打算把人带过来,结果刚要走开,对方肚子却传来几声“咕咕”声。很明显,那是饿了。
陶向晚才知道,这人原是饿晕了而不是碰瓷的,当即用随身带的巾布垫在肩上,隔开两个人身体接触的地方,把人扛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