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岚和夏兰兰也就正式退出了双蓝集团的管理层,但二人手里握着双蓝集团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还有她们安排下的继承人等,即便她们退出了管理层,也还是双蓝集团的股东。
这件事一出,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们和s市上层,也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这件事的不简单,开始有更多的人跑去采访林知夏。
这些记者狗仔聪明的紧,在其中一次采访时,忽然就从林知夏的口中逼问出,林知夏非但是那场放火杀人罪的受害者,同样还是当年出名的一个拐卖人口的美女罪犯的亲生女儿!
而林岚和夏兰兰收养了仇人的孩子,这个仇人的孩子,在数年后,开始千方百计的寻找当年至亲的死因,想要报仇!
林知夏却道:“不,不是报仇。冤冤相报何时了,我、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的母亲在生我弟弟时,一尸两命没了。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小叔,他们被大火活生生烧死,也没了。他们已经为了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
现在,我想着,放火杀人的人,也该为她们的过错付出代价。毕竟,就连法律都没有判我的至亲死刑,她们怎么能自己代替法律,杀死我的至亲呢?”
“即便是罪犯,也是有人权的。他们可以被法律审判,可是,他们不该被普通人杀死。”
“正义,是每个人都值得拥有的。”
“我的亲人们,他们也值得。”
林知夏的这番话,让许多记者当场无语。
这些话被传到网络后,一部分人大骂林知夏白眼狼,歪曲事实,同样也有一部分人,反而觉得林知夏做的对。
都说林知夏是白眼狼,可是,认贼作母,这也不是林知夏愿意的啊!林知夏被迫认贼作母,难道还不许她长大之后自己报仇吗?且林知夏也没自己杀人啊,她只是想要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力而已,追求迟到的正义,何错之有?
难道你的亲妈亲爸是个连环杀手,他她被车撞死了,司机逃逸,作为孩子的你,难道不会控告那个司机,为亲爸亲妈报仇吗?
血脉至亲,如何能舍?
至于正义,人家小姑娘说的也没有错,就算是罪犯,也该有人权和正义。被人害死,也该有警察帮他们找到真凶,不至于死不瞑目。
……
网络上这件事吵得特别凶,林岚和夏兰兰数次被问询,二人基本是不回答任何问题的。可她们的拒绝回答,已经是变相的说明了一切。
警局虽然觉得二人当年的报仇,可以理解,可林知夏有一点说的是没错的,她的那些至亲无论犯了什么罪,他们都不该被普通人杀死,只能由法律判决。他们只能继续追问追查。
甚至警局还找到了丛夏来问询,丛夏当时还是个婴儿,当然也问不出来什么。只是,开始有记者跑到丛夏的学校来追问她了。
丛夏对此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然后,两天后,终于等到了侦探社的电话。
“林小姐,多亏了您之前给我们的林知夏的亲人们的素描和照片,只是时间有限,我们现在只找到了30家确认是林知夏的亲人们拐卖了他们的女儿、儿子、妹妹的家庭。……现在,他们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您放心,我们会尽量安排好这些人,不会让这些人闹出大事来的。当然,最好是林知夏小姐不要出现在这些人面前,否则的话,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阻止这些人……”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林知夏只想着为了她的至亲报仇,却忘了,她的至亲们究竟毁掉了多少个家庭,这些家庭,他们又多么的想要为他们和他们的孩子报仇雪恨。
杀人不是现代报仇应有的手段,可是,这却能让身负仇恨者,能因此而松开一些背上的仇恨。
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做?
丛夏想了想,才对电话那头的侦探道:“不要让他们打死林知夏。”
有些仇恨,只能用仇恨来报复。
凝望深渊不可取,可,如果双目望去,四周全是深渊——
别无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我就是个渣渣……
618大促要来啦,小仙女们小心自己的钱包啦~~本章留言送小红包,小小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哎,祈祷我寄几能少剁根手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