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有的人虽然喜欢穿的花花绿绿,脖子上还戴着时(kuang)尚(ye)的项链,但他真不是变态。
披着红斗篷的男人没对夏天做什么,更没怪罪她的失礼之言,只是默不作声离开了女厕所。夏天快步跟上,那样显眼的打扮,无疑会成为整个商场的焦点。
她真的万分佩服对方这种穿着奇装异服行走在人群里也无所畏惧的勇气。
然后,她就跟丢了。
“你也太慢了吧?”余冬指了指脚边的黑色手提袋,“我刚刚已经把这家店逛完了,还买了一双小皮鞋。”
夏天并没把刚刚在厕所遇见的惊魂一幕告诉余冬,只是顺着她的话说,“这才第一天,你就买了那么多东西,行李箱里装得下嘛。”
“装不下就再买一个呗,家里又不是没地方放。”
“ojbk,”夏天双手抱拳,郑重道,“富婆息怒,是小的考虑不周了。”
余冬翻着白眼踢了她一脚。
之后,两人一起去甜品店里吃东西,夏天总是忍不住想起刚刚那位红披风,她这张脸一看就不是能藏住事的,余冬吃了一勺榴莲班乾,然后用手指敲敲桌面,“回神了回神了,你想什么呢?”
“在想一位穿着红披风的仁兄。”
余冬挑了下眉,“你说超人啊?”
作为大都会的全民英雄,超人的名气还有粉丝数完全不逊于美国队长他们。
“如果超人喜欢穿皱巴巴的蓝色长袍,喜欢在脖子上戴绿油油的项链,还喜欢用独特的豹纹腰带,那应该就是他了吧。”夏天一本正经的说。
余冬:???
“你都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夏天搅了搅杯子里的果汁,又忍不住叹了口气:“唉,这事儿说起来呢,得有一匹布那么长,我……”
“行了,”余冬坚决而不失礼貌地摆出了尔康手,“那你不用说了。”
“真不用?”夏天眨巴了两下大眼睛,“我是真的很想把刚刚遇到的那件惊心动魄又跌宕起伏的故事告诉你的。”
“不,”余冬一脸冷漠,“你还是闭嘴吧。”
“好叭。”夏天难掩失望的吃了一口小蛋糕,“感情淡喽,你都没以前那么爱我了,小时候明明最喜欢听我讲故事的。”
余冬:“……”
我可去你的胡萝呗吧。
伦敦无疑是座极具魅力的城市,唯一让夏天有些郁闷的是,这里的雨天实在太过频繁,幸好今天只是小雨,直接走在大街上也没什么影响。从贝克街地铁站出来后,一眼就能看见贴在车站地砖上的福尔摩斯剪影,余冬整个人一下就兴奋了起来,受到身边人的影响,夏天感觉自己的心跳也有逐渐加快的趋势。
贝克街,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居住地。尽管那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也完全不影响这里的走红。
柯南道尔是位太成功的作家,因为福尔摩斯这个压根就不存
在的人,一直都被全球各地的书迷们疯狂崇拜着,贝克街的国家教堂里几乎每周都能收到从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迷那里寄来的上百封信。
夏天跟着余冬一起进到福尔摩斯博物馆,馆内的一应布置都是按照书中提及的内容来还原的,营造出更加完美的带入性,余冬站在书房的火炉旁试戴福尔摩斯的帽子,夏天则在卧室里参观那些独特的陈列品,之后,两人一起晃到了旁边的纪念品店。
夏天并不是侦探迷,对福尔摩斯这个人也没有多么深入全面的了解,但她还是在卖纪念品的店里打破了自己东方不buy的誓言。
不是她不守信用,实在是店里卖的东西太精致太有感觉了!
夏天毫不介意自己打自己脸,反正人类的本质就是真香嘛。
富婆余冬跟真香党夏天手挽手走出来的时候,收获都很丰盛,夏天甚至暂时忘却了夏氏夫妇对她的伤害,心胸宽阔的为这两位仁兄准备了礼物。
随着天色渐暗,雨势也有慢慢加大的趋势,夏天望着橘色路灯下的221b,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很奇妙的情绪。淅淅沥沥的雨将地面营造得更加透亮,她甚至可以从里面看见自己还有余冬的倒影。
小雨,浓雾,大侦探和他的医生搭档穿着黑色大衣,戴着猎鹿帽,杵着拐杖,行走在安静的街头,这样的场景似乎非常符合想象中的伦敦气质。
“这就是伦敦啊。”余冬笑着伸出一只手,微凉的雨滴渐渐打湿她的整个掌心,“这才是伦敦嘛。”
是啊,夏天无言点了点头。
这才是真正的伦敦。
路灯散发出温暖明亮的浅橙色光芒,那些光芒自上而下洒在余冬的眼睫上,将她的睫毛也刷成美丽的橙色。夏天笑着替好友将额前的碎发别到耳后,视线无意触及到不远处的高楼时,表情一下就僵住了。
该怎么去形容她看到的场景呢,像是被巨大的水幕笼罩着,涟漪翻转,晃动的水幕中央盛开出银色的六瓣花,周围的大楼像是魔方一样开始扭曲翻转,有的还会相互拼接结合成崭新的形状,泥土建筑在她眼前毫无理由的消失又重建,整个城市好像都被折叠成不符合物理规则的奇妙空间。
这一刻,夏天以为自己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