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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游戏之任天堂游戏机版(第2页)

斯人远逝,转眼间已是14年。

我与赵玉华相识于1984年,应该是12月份,对于我这个当年11月18日才从海伦搬来大庆的人来说,绝对是很早的了。

我并不想在他前边加上任何的词语,同学?朋友?知己?挚友?伙伴?最好的?唯一的?。。。。。。

就如同这两天被单位作为书香之家推荐的我和被单位推荐的读书之星李琪聊天时说过的凡是不需要在自己的名片上特意写出或是得别人隆重介绍一下这是著名作家的,都应该是著名作家。比如一提起金庸、鲁迅,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作家,没人会说这是著名的金庸,著名的鲁迅。

尽管他没有在任何领域著名,但对我来说,他就是赵玉华。

最初的相识并不令人愉快,那是在学校的走廊里,咪着小眼睛的他开口道有时间把你的小人书给我看几本啊。

想了半天才记起这人去我家和几个同学一起让父亲补过化学。

当年的补课那是真正意义上的补课,是没什么补课费之说的,更不要说天价。

和他一起去的几个同学我认识,基本上他们的父辈和我父母熟悉,连带着我和他们也略熟。

除了他以外。

所以当时应该是没借,我和他又不熟,和我熟悉的是刘孝全(我尽可能忍到第二章再讲他)。

这种不熟断断续续半年后,研究院组织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去牡丹江游玩儿,我把这个当成了我从没参加过的夏令营,多少弥补了一下年少时的小缺憾。

因为平时打招呼的次数多了,变成了略熟,但那时前边还需要加上我同校同学这样的修饰词。所以当时我们三个一起,但还是觉得和刘孝全更近一些,这种感觉直到回来后没几天父亲学校的任学忠老师办了一个素描班,我俩一起去学习时为止。

再以后就是一起学工笔画,一起学吉他,一起玩游戏,一起装修。

直到变成了什么修饰也不用加的赵玉华。

如同路遥说过的:“有关我和弟弟天乐的故事,那是需要一本专门的书才能写完的。”我俩的故事也要一本专门的书。

还是先说游戏吧!

我俩曾玩儿过几乎所有的当年我们喜欢的双人游戏,配合极为默契,除了永无止境的如坦克那样的没有关卡限制的外,通关了所有我们一起玩过的!

最令我怀念的就是我俩当年一起玩儿的《龙牙》,这是极少的我自己无法单人通关的游戏。之所以难,是因为如果要通关,就要把一个可以变成无敌龙的变身留到关尾的BOSS时使用。而这就要求在这之前几乎二分之一的时间里,我都得由别人保护着,这确实很难。

那个时候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快手抖音百度什么资料都有,可以按着说明去打,我们只能慢慢尝试,一个小关一个小关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反复打,但正是对这种不确定性的探索往小点儿说是游戏往大点儿说是人生的最大的乐趣。现在有攻略什么的游戏通关容易多了,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少了神秘感的游戏已经不能称之为游戏了,就像知道了凶手的侦探电影。最近为写回忆录翻找资料时,我还找到了当年为玩这个做的记录,可惜没写时间,不得不再一次说:“要是当年我把这劲头拿到学习上。。。。。。“

还是没有要是!

凭着这样的远超备考大学的精神,我得以在最后一次得到刀以后不变身(在这个游戏中不变身去打怪非常难)的跟在他身后,做到这样也绝不简单,得避开所有的危险,然后看着他在前边杀怪,直到关尾的BOSS现身前三秒,才体现出我的作用——开始变身,无敌,两下攻击,通关!

前面所有的努力都为了最后这两下子,有时候想想和人生的许多场景真的很相似!

写完了先给父亲看了一下,他提醒我说我当年曾在《生活报》上发表过游戏攻略,可以用上,可惜我一点儿不记得了。。。。。。

这台游戏机陪伴了我很久,现在找不到了,找不到的还有我年少的激情和那段快乐的岁月,当年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连曾经在这台红白机上玩儿过什么游戏都得需要去网上查一下!

。。。。。。

是啊,真的忘记了!因为电脑升级了!

和新村爸妈喜欢一大家孩子回去团聚略有不同,我们有时总感觉到创业城爸妈(我和夫人是真的把双方父母当成爸妈,所以我们家从没说过你爸你妈我爸我妈,总是这样加上住处区分两边爸妈)并没有那么渴望我们回去,甚至有些时候感到我们回去打扰了人家的生活。两人各有各的爱好,追剧的追剧,写字看书的写字看书,闲着的时候就一起玩儿游戏,比如有一很长一段时间两人天天聚精会神的玩儿这款名为玛丽医生的游戏,当然用的也是这种红白相间的任天堂游戏机(或是小霸王的)。我有时回去看到他们玩儿的开心,就想加入,总是惹得他们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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