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浔开始怀疑她受了刺激,脑子出现了问题。
“你不是一向不在意这些?”
秋女挽了挽鬓边的长发,懒得像只午后打盹的猫儿:“有了意中人,自然就在意了。”
话说到这个程度,云浔不可避免地想歪了,他望了秋女一眼,神情格外严肃认真:“你我多年好友,自然该知道我的心意,多的话,就不必提了。”
言下之意,千万别打我的主意。
秋女似笑非笑地瞧了他一眼,慢慢地将话挑明了:“放心,没惦记你。”
她侧首,问:“你觉得,蒲叶如何?”
云浔简直佩服她的眼光。
照他说,找个和尚,还不如等财神神智回归后将就凑合呢。
蒲叶那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老冬瓜,眼里能装下除了余瑶和琴灵之外的女子,他把自己的姓倒过来写。
但秋女既然找到他这了,需要的自然不是告诫和劝慰。
“你的意思是,让我闲来没事时去找蒲叶瞎聊,状似无意间将话题扯到你身上,透露出一点儿你喜欢他的意思?”云浔听得一头雾水,在见到秋女点头之后,他的整张脸都黑了下来,“我和他不熟,别说谈天说地,就是遇上了打个招呼,也都觉得尴尬。”
“你何不自己去同他说?被回绝了也能彻底收了这份心。”
秋女笑了一声,道:“直截了当哪有旁敲侧击来得令人心动呢?更何况还是他那个性子的人,我若是现在去了,不过片刻,便得被打击得体无完肤回来。”
她的声音很好听,又刻意的放慢了,是那种娇娇绕绕的调子:“似这样的,就得慢慢的不动声色的接近,一点点溶进他的生活和圈子,太主动热情的,适得其反。”
“你这是要改性,扮成冰雪美人了?”云浔挑眉。
“这你就更不明白了。”烈日当空,女子笑靥如花,“男人嘛,最喜欢
的,永远是人前端庄高贵,人后热情似火这一类。”她顿了顿,眼波流转:“你觉得呢?”
云浔嘴角抽了抽:“看上谁不好,看上一个佛修,你自己也挂着一个佛女的名头,好歹注意一下影响。”
“住在西天,就是佛修了?”秋女不甚在意地撩了撩长发,“吃肉喝酒与古佛对骂的时候,他倒绝口不提自己是佛修。”
云浔最终还也还是迫于曾经欠下的人情,不得不开始认真思考,如何与同样难缠的邻居打交道,并且旁敲侧击,似有还无地将话带到。
要命。
隔日,云浔去隔壁的院子,恰巧遇到了余瑶。
她正摁着哇哇大叫的红雀洗澡,水一沾上翅膀上的羽毛,渺渺就炸开了,一见到人进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兜着满头满身的水,站到了云浔的肩上,神气地甩了甩脑袋。
那些挂在它身上的水珠,便劈头盖脸地朝云浔的脸上飞去。
他拎着一坛好酒,脸黑成了锅底。
蒲叶回来后,不仅态度比平时温和,心情也是显而易见的好。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妹妹懂事了,终于知道来看一下大哥了。
隔壁邻居还来送了酒庆祝。
有了这么一个不错的开始,云浔三天两头就来窜门,到后来,也不全是因为秋女的嘱托了。
两个各有身份的人都选择来西天长住,便足以显现出性格上的一些共同点来。
彼此间熟悉了,酒一喝,男人的话,便自然而然的多了起来。
这日,酒过三巡,云浔觉得时机成熟,终于成功地把话题引到了秋女身上。
蒲叶对秋女,那就是大哥看弟妹,对她的美貌,性格,身份都夸奖了一番,最后以一句可惜了做结尾,顺带着将财神的审美从上到下吐糟了一遍。
一时之间,云浔都不知道怎么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