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靴子够不够亮?”
“都可以当镜子了!”
“大衣有没有光泽?”
“黑衣服还要什么光泽?”
“你懂什么?这大衣是用最上等的高级皮革做成,染料也是经
过一百道工法调制,就算是黑色,也会透出有如深邃夜空般的神秘光芒啊!更别提滚边的刺绣,是由最资深的绣花师傅一针一线亲手缝上的……”
“你再不出门天就要亮了,等太阳把你烧到只剩这件大衣,看看谁还会在乎衣服上的刺绣。”
爱德华叹了口气,拉上大衣的帽子,骑上黑马。
“等等!”
他把一样东西扔给佛烈德。
“出发之前先帮我拍照。”
佛烈德差点脑充血。
“你……出门找人决斗还要拍什么照啊?”
他们今天要回去昨晚碰到史考特一族的地方,再藉由残留的气味找出吸血鬼的根据地,好好做个了断。
“因为今天报纸写了一些破坏我名誉的不实报导,伤害我的自尊,只有我骑马的英姿才能安慰我受伤的心灵。”
总之就是在报复他昨晚乱讲话,是吧?
佛烈德翻了个白眼,拿起相机按下快门。
“可以了吧?你先出发,我去发动机车。”
佛烈德不喜欢骑马,他的夜间交通工具是停在隔壁车棚的机车。
爱德华露出灿烂的微笑。
“哎呀,忘记告诉你,你的机车今天送去维修了。看来你只好学书上的侍从,骑着驴子跟在我后面喽。”
佛烈德瞪他。这家伙还真是贱招一堆哩!
“谁是你的侍从啊!”
“再不然你就踩脚踏车跟上来吧,我先走了!”
他一夹马腹,英姿飒爽地冲了出去。
过了几分钟,他听到身后传来急速的风声。
佛烈德身上背着各式武器,骑着厨师买菜用的淑女车朝他追来,速度快得惊人。
原来他把氧气瓶装在脚踏车后座,再打开开关,借着高压气体喷出的后座力推动脚踏车,一下子就超过了爱德华。
“先走喽!”佛烈德朝他招手,消失在视野中。
“算你行。”
爱德华喃喃地说。
“拜……拜托饶了我,我发誓我跟贝尔他们绝对不是同伙,我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在旧校舍的体育馆里,吸血鬼人数是昨天的两倍。
他们的老大史考特歪坐在观众席的正中央,听着查特的求情,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我当然知道你跟他们不是同伙。你一看就知道是个没朋友,也没有亲人的可怜虫,就算忽然失踪也没人会在意,所以才选上你啊。”
在场的吸血鬼全都咯咯笑了起来。
“不不,千万别吃我,我的血很难喝的!”
“我知道啊。只是人总有不能挑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