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要把广告的时间缩减为一分钟,之前的三分钟太长了。”
沈美云,“我想想办法。”
她的速度很快,直接把林芳歌给从鹏城召唤到了北京,录像是她录的,
她比谁都更了解这个录像。
“还要缩减为一分钟。”
林芳歌,“好难。”
沈美云,“一分钟的价格三万五千八。”
林芳歌,“……”
卧槽,抢钱啊。
“美云。”林芳歌思忖了下,“你有没有想过,直接在录像里面接入一句让人听见便无法忘记的广告词?”
沈美云还真没想到这里,但是林芳歌却给她提醒了。
后世的那些广告,但凡是成功的,基本上都有一句很出名的广告词。
沈美云陷入沉思。
“你想想大华的特点是什么?把大华的特点说出来就足够让人记忆犹新了。”
林芳歌提醒道。
沈美云下意识道,“吃喝玩乐住?”
“大华的初衷就是为了满足人的一切欲望。”
林芳歌总结了下,“吃喝玩乐住找大华?”
沈美云重复了一遍,“对,就是这句。”
她踱步,“这句好。”
她非常确定这句符合他们大华的定位。
“把这一句加进去。”
“最好是在录像之前在找一个代言人。”
只是代言人找谁呢?
沈美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找张瑜。”
当初,他们衣家做广告的时候,便找过张瑜,但是对方以商业性质给拒绝了。
但是沈美云觉得,这一次是为鹏城代言,对方应该不会拒绝。
她果断联系上了张瑜。
如同沈美云所预料的那样,张瑜在得知是为鹏城代言,是为大华代言后,她接下了这一则广告。
甚至,连带着广告费都要了友情价,六百块。
沈美云觉得太少了,给对方涨到了两千,也算是双方都满意了。
这才找到了一个录音棚,让张瑜录像的末尾说上一句,“吃喝玩乐住,就找大华。”
一句话很快就录完了。
沈美云便把这一段交给了林芳歌,林芳歌迅速把录像进行裁剪起来。
等结束后。
林芳歌和沈美云说,“张瑜代言的这一块适合放在录像的最后面,让大家了解完大华后,在由张瑜来总结。”
“这样大家会有一个更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