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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来,衬衣男已是自动停了笔,以免自取其辱。他学书法也不过才三年,这三脚猫工夫,平时放到学校里还能夸耀夸耀,这会儿和旁边的女生一比,有如大师和小学生的差距,实在丢人现眼。
说实话,谢蓁已经放了不少水了。
综观整个有晋一朝,出名的书法家数不胜数,凡是世家子弟,还不会用筷子就已经开始学着用毛笔了。家里有名经名帖,身边有名师,就连亲戚朋友中也总有那么几个书法大家,耳濡目染之下,想写不好都难。
就比如谢蓁的阿兄,每天摹帖一百遍,三十天就是三千遍,天赋加上勤奋,不过而立之年,于书法造诣一途已是个中佼佼者,鲜逢对手了。
她写好字,把笔一搁,已经有老先生不顾斯文地抢过宣纸,细细观摩起来。
老先生们活得比谢蓁久,练习书法的时间也或许比她长,但有一点,却是万万不及她的。那就是没有名师指点,全靠自己摸索研究,有时候被一两处关窍所限,水平有可能就此停滞,进步缓慢。
名师出高徒,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十八章
谢蓁出了个小小的风头,整个阅览室的人几乎都围了上去,观摩这副几可以假乱真的《快雪时晴帖》,她本人也被几个老先生围住,七嘴八舌的关怀,又是问她师从何人,又是问她平时怎么练字。
魏丞他们渐渐被挤出人群边缘,只能远远的,远远的看着她。
他很难形容这一刻是什么感受。
他一直都知道她很优秀,但没想到,她还这般出色。就像一颗明珠,不管往哪里放,都熠熠生辉,溢彩华章。
她长得是真好看,皮肤白皙,明眸皓齿,但又不是网上说的那种初恋脸,没有那么寡淡。相反,她夺目,耀眼,就是不笑的时候,眼睛里都像是有星星,对他而言几乎是百分百的完美。
他觉得自己心脏跳得厉害,这辈子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就连吴海潮他们都看呆了,瞪着眼睛:“卧槽牛批啊!这一定是仙女下凡,渡劫来了。”以前看校花,那就跟看画似的,知道美,但不知道为什么美。直到亲眼见识了她的优秀,见识到她在人群中大方明媚的笑容,才后知后觉,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张平也懵了。他以前喜欢林舒然,觉得她一身白色军装,迈着大长腿,每个星期一早晨当国旗手的样子简直美炸了。可那些都只是外在的包装,任何一个长得好看的女生稍加努力都可以做到。然而放眼整个一中,恐怕也没有第二个长得好看的女生,可以毛笔一挥,就是一幅广受赞誉的潇洒行书了吧?
张平觉得,他对林舒然那似是而非的暗恋似乎可以停止了,别像个傻逼似的,为了人家打架,到头来人家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良久,躁动的阅览室渐渐平息下来,在征求了谢蓁的同意后,馆方决定将她的字放在橱窗里展出,几位老先生也不得不意犹未尽地归位,继续他们的画作。
人群渐渐散开,谢蓁也没再逗留,抱着书包从阅览室里退了出来。她本意不在扬名,暂时也没闲心去搞什么书法绘画,她现在追求的,只是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
失去了家族的庇佑,失去了姓氏的荣耀,她现在只能靠自己,走一条和普通人一样的路,考上大学,再说以后。
十月金秋,天空蓝得不像话,只依稀缀着几片小小的白云。
要出图书馆,先要经过一个小花园。这时节花园里已经没什么鲜花绽放,树木倒还青翠,交杂错落的鹅卵石小道上,零星有几人拿着书在一边背英语和政治。
谢蓁安静走着,突然被人猛地一把拉了过去。
少年黑发利落,一身桀骜不驯的气息,看着她时,黑亮的眼睛里盈满笑意。
谢蓁吓了一跳,反应过来,羞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