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
这句话闻夏从高中等到现在。十年。
在他以为自己不会和林风起再有交集的时候,林风起出现了,说,跟我结婚。他开了一笔不菲的报酬,虽然如果放在过去,一个月区区二十万的月薪对闻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答应了,但也许当时就并不仅仅是因为那二十万。
又当他想要掐灭自己那点复燃的小心思时,林风起的日记本掉落在眼前,来得那样刚刚好。
闻夏这段时间一直在想办法把这句话从他嘴巴里逼出来,现在成功了。
但是林风起他……
喝、醉、了。
他没接触过喝醉酒的林风起,但他自己曾经喝醉过——高中毕业聚会那天,他没有去,因为他怕看见林风起会舍不得。他知道自己和林风起志愿不同,也下定决心不再热脸贴冷屁股,以后也许很难再见了。
那天晚上闻夏拉着邹博彦把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酒醒后一概不记得了,完全断片。
现在他不确定林风起的醉在他自己那儿是醉到什么程度,万一醒来后来一句:我不记得了。
那闻夏可能会想给他来一棒槌。
他垂眸与林风起对视,仿佛要被那轮从未见过的温柔旋涡卷进去。
闻夏不自觉舔了舔下唇,努力平复过快的心跳。
好半晌。
“你等会儿,”他掏出手机点开录音,放到林风起嘴巴边,“把你刚刚说的话,再说一遍。”
林风起的目光里染上一点迷茫,但他很听闻夏的话,酒后也格外坦诚,对着手机乖乖复述一遍:“闻夏,我喜欢你。”
“还有呢?”
林风起困惑。
闻夏说:“不是还有半句吗。”
林风起歪头想了想,说:“我想追你。”
闻夏按下停止键,编辑保存:“明天再给你答复。”
“……哦。”林风起失望地垂下脑袋。
闻夏盯着他的发顶,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好软。
像在揉一只大型犬。
大型犬很是受用,微微眯起眼。
“为什么别人叫你喝酒你就喝,”闻夏忽然问,“你应该是可以推拒回去的吧?”
“想壮胆。”他老实地答。
“壮胆干什么,跟我告白吗?”
“嗯……”
闻夏加重了点力道,摁得林风起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抬起头看他,有点可怜。
“平时怎么不见你胆子这么大,”他说,“还得靠酒壮胆。”
林风起委屈地抿了下唇,含糊地说:“我看见你……就很紧张。”
闻夏问:“为什么?有什么好紧张的,我会吃人吗?”
林风起摇头。
他皱起眉,懊恼地说:“你不会,你很好……我怕说错话,让你不开心。可好像越是这么想,就越弄巧成拙……”
林风起知道自己不善言辞,在面对闻夏的时候尤其如此。他本来以为经过大学、经过创业,经过生意场上的明算暗斗,他已经能够在任何场景下如鱼得水、与人周旋然后轻松脱身。这些年他就是这么一步步过来的。
可闻夏……
唯独面对闻夏,他好像又变回了高中那个话都说不好的穷小子,任何社交技巧在闻夏面前全都不管用,笨拙得令自己恼火。
林风起坐在那儿生起自己的闷气,然后他听见闻夏说:“那你可以试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