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闻夏重新摆放了一下球的位置,指着白球,顺轨迹滑到白球正面对着的一颗红球上:“那你,先打这颗球试一下我看看。”
林风起便再次伏腰下去。
他看着球杆正对着的白球,神情专注。
闻夏的心跳也漏了一拍。
球杆稍稍往后收了收,而后干脆利落地往前击打——球杆擦边而过,只在白球边缘蹭了一下。
白球往旁边微微滚了一小段距离,也许就两三厘米吧。
林风起打完这个球,起身看向闻夏,满脸云淡风轻。
闻夏:“……”
哥,咱装也装得像一点好吗!
他内心咆哮着,表面一派镇静,还得想词儿来点评:“……非常帅气的出杆。”
邹博彦在一旁看着,佩服得五体投地。
什么叫高情商啊!
莫过如此了兄弟。
再看林风起,也不知道是对哪两个词有了反应,竟然……竟然耳朵红了?
你妈,他是不是现在就该走?
林风起确实对两个字有了反应——帅气。
闻夏说他帅气……
他不争气地红了耳朵。
于是他满怀开心地接受闻夏的夸奖:“谢谢。”
邹博彦:“……”
麻了,你俩他妈的天生一对吧?
邹博彦有点儿看不下去,总觉得再跟这俩陷入爱情的傻子待在一起,自己也会变成二百五,于是拎着球杆去看隔壁桌打球。
闻夏浑然不觉自己好兄弟、好发小、好僚机的离开,他想了想,对林风起说:“要不然,我示范一下给你看?”
林风起:“好。”
闻夏也没动刚刚那颗往边儿上滚了点的白球,而是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手撑在桌面上架起球杆儿,身子伏下去。
闻夏的手很好看,修长白净,架在桌面上时骨节分明,青色的血管在白皙皮肤下蜿蜒,随着力道的绷紧而微微凸显,袖子因手臂伸直而往后缩,露出一截手腕,腕骨在灯光下泛着玉石一般的冷感。
衬得那截手腕既纤瘦又有力。
林风起看着,耳朵不自觉更红了。
他轻轻吐了口气,往后退开半步,仿佛那里有一团火在烧似的,他必须得离远一点,以免引火烧身。
球杆往后微收。
再击出——
“啪、啪”两声。
一杆进洞,利落干脆。
闻夏打完这杆球,直起身,球杆在手掌微微下滑,抵在地上。他站在球桌边冲林风起一笑:“怎么样?”
眉眼飞扬,恣意又张狂。
林风起仿佛看见了当初那个少年。
少年每次打篮球时,他都不想参与,只在一边看着,因为这样才能将注意力都放在闻夏身上。如果和闻夏一起打球,他觉得自己可能会因为太过关注闻夏而完全忘了传球,这样害人害己,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