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樱讨厌人多的地方。和路子宴吃这顿饭,特意选了个私密性好、只有包厢的高档餐厅。
在安城,拥有这家餐厅的,吃饭不需要预定,是地位的象征。
不过,在这样的地方,遇到熟人的几率也会成倍增长。
童樱从女洗手间出来,迎面遇上一个俊美的男子,身姿颀长,气质拔群,五官浓墨重彩,英挺而深刻,像是游戏里精心建模的西方神话中的人物。
童樱只是扫了他一眼就移开目光,却在余光里看到,男人见到自己,似乎认出了她似的,深邃的眉眼微微一动,勾起微小的、志在必得的倾斜角度。
童樱木着脸,淡定地洗着手。
他这个表情触动了某份记忆,她想起来了。
——这不是那天酒会上,在二楼偷窥自己那个变态吗?
变态可别是跟踪自己吧?
童樱也很郁闷,她仿佛有吸引变态的体质,之前留学的时候就经常受到神经病的骚扰,童家给她配备了12个保镖,才勉强够用。
童樱不知道,自己长得像个精致的洋娃娃,偏生平时总是一张傲娇冷脸,外貌与气质微妙的反差最是能戳到一些人的点,让人为她前赴后继地疯狂。
有无数被狂热仰慕者跟踪的经历,也不怪童樱此时对人恶意揣测。
哪怕这个男人很帅,变态就是变态。
童樱关掉水龙头,甩了甩手,去扯一边的纸巾,却在半路上被男人拦住。
童樱轻微皱了下眉,低头看看自己湿漉漉的手,还是伸长了胳膊,从他衬衫包裹下线条完美的腰边绕过,抽出两张纸。
男人满面笑谑地看着她的动作,悠然迈步,不经意把出去的路堵得死死的。
这家餐厅原本就以环境幽雅著称,午饭时间人更是少,几乎不会有人路过。
“又见面了,小白兔。”
男人的声音传来,低低的很好听,带着一丝调戏的味道。
普通女生,被这么一个气质贵气的长腿大帅哥堵在厕所,用磁性清哑的声线不紧不慢地撩,多半很快就会缴械投降,至少也要礼节性地心跳加速几个节拍,然而童樱只感到一阵恶寒。
小白兔?这人幼儿园没毕业吗?从什么八点档电视剧学来的撩妹台词?
这霸气狂拽的作态,他当自己是古早小说的霸总男主吗?
也许是童樱面无表情的表情表达了什么,盛霆霄艹完风流人设后,又咳嗽了一声,直起身子,友好礼貌地伸出手:“抱歉,只是想认识一下,你好,我是盛霆霄。”
童樱淡漠的瞳仁终于动了动,抬眼对上他的视线。
这人说话,很傲气,不是“我叫盛霆霄”,而是“我是盛霆霄”。
仿佛笃定了对面的人知道盛霆霄这个名字似的。
要是换了别人,童樱估计可以用残酷的事实教他谦虚做人——她常年在外,对安城的豪门圈子了解甚少,哪怕非常有名的公子小姐,她都未必听过。
可是他居然是盛霆霄。
还真是古早小说的男主,是她失算了。
这可真是……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
盛霆霄眼睁睁看着面前矮了自己一头还多的小兔子,眼圈蓦地带上一抹极淡的胭脂红,似嗔似怒。
楚楚可怜,奶凶奶凶,可爱到爆。
还是被自己欺负成这样的,就让人有种无与伦比的成就感。
童樱于是便看见面前的高大男人恶劣地勾起唇角:“看来,你已经听说我在酒会上说的话了?”
盛霆霄心里暗笑。面前这位褚家千金,自己从来没和她说过话,却突然公开暗示对她感兴趣,损害她的名誉,估计让她气得不轻吧。看她骄傲的样子,绝对不像很多豪门小姐,只要能跟他搭上关系就欣喜若狂。
在她看来,他恐怕就是个行径放浪的流氓。
欺负良家小奶兔的感觉真是该死的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