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眼前这人——
一年过去,本就颀长高挑的身躯竟然又高了一些,整个人已经比乐安高了将近两头,但是身体却没有因为长高而显得愈发瘦,因为,那裸露在外的手臂、背脊、胸膛、腹部……满是石头一样结实的肌肉。
虽然还不至于到“壮汉”的地步,但怎么也跟瘦弱沾不上边了。
而变化更大的,是肤色。
原本凝白细腻,如盐似雪的皮肤,赫然已经被晒成了近深褐的古铜色,傍晚的霞光一照,整个人便成了个赤金铜人般,再加上那裸露的上身和肌肉、甚至还带着泥点的下身裤子和绑腿……
也难怪那港口小官把他当成不知哪儿来的刁民了,毕竟谁都知道,她乐安的驸马靠一张“小白脸”出名。
不过是一年没见而已。
眼前这个人,已经完全不是她记忆中那个少年。
而是一个男人,一个完完全全,顶天立地的男人。
——可依旧是个混蛋!
“混蛋,我咬死你!”
想起这一路的辛苦、忐忑、担忧……乐安再也顾不得品鉴自个儿驸马的皮囊和以往的风情哪个更有魅力,恨恨说了一句后,当下便抓住睢鹭的胳膊,毫不含糊地张口便咬!
就他这守在港口,一看见船就来接的架势,说他不是故意的,她名字倒过来写!
乐安这一咬丝毫没客气,虽然咬到的都是肌肉,但很快便感觉咬破了皮,甚至有血腥味在口中蔓延。
然而睢鹭仿佛感觉不到一般,又仿佛刚刚她挠的那一下作用还在持续一般,任她咬不说,还笑,笑出声,笑地整个身子都抖起来!
于是还是乐安自己赶紧住了口,然后看着睢鹭胳膊上那个被自己咬破皮、透出红色的牙印又懊恼——琼州可不比京城,这里多蚊虫多瘴气,据说一点小伤口都可能会感染成大病,甚至因此丢命都有可能。
“没事,不解气的话就继续咬。”
睢鹭看着乐安脸上表情,哪里会想不到她在想什么,然而依旧毫不在意,甚至笑嘻嘻地将另一只完好的胳膊伸到她面前让她咬。
乐安瞪他一眼,狠狠将那只手打掉,然后便拉着他进船舱。
“先上药!”
“真没事儿,破个皮而已,其实这里没传言那么可怕,蚊虫躲着就行,这里土著民有很多驱蚊虫的法子,而且别说牙印了,再大的伤我也受过,不都没——”
“受伤?哪里?”
“别紧张别紧张,早就好了,也不是这次,很久之前了。”
“……所以你信里说的一切平安都是骗我的了?”
“呃……”
……
虽然没有跟大部队的医师百工等一起走,但预防着南下的旅途艰辛,最重要的是……到了琼州后,有可能面对的病重或伤重的睢鹭,因此与乐安同行的除了侍卫,还有京城能请来的最好的大夫,以及许许多多的药,金疮药麻沸散内服药……甚至千年人参灵芝都有好几棵。
当然,一个牙印断然是用不上那些的。
撒上些止血(其实这个也压根用不上)消炎的药,然后在睢鹭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的眼神中,用绷带将他整只手臂缠了一圈又一圈……缠成了一只长粽子。
乐安抱着那“长粽子”,点点头表示很满意。
然后便是查看睢鹭所说的曾经所受的伤。
索性他穿地不多,上身一眼就能看清,之前被他肤色和气质的变化惊到,乐安才没注意,但这会儿仔细看,便发现他从左肩到胸口有道足有一拃长的伤疤,疤痕还不浅,虽然看上去伤口已经旧了,新生的肉都已经被晒成古铜色,但仍然可以看出曾经有多吓人。
而除了这处比较严重的之外,还有许多细小的伤口。
将他原本那玉石一样的身躯,划上一道又一道斑点和瑕疵。
……
船已经接近琼州港口,就算降了帆,也用不了半刻钟便可达,但,或许是知道乐安和睢鹭有话说,外面没人敢催促,船便几乎全靠傍晚的微风,蜗牛似的往港口挪。
乐安看一眼船窗外那近在眼前的港口,和港口之后的琼州。
终于收敛了恶作剧的心思和怒气,平静地看着睢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