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唇。
然后,身前的青年还伸出舌头舔了舔。
“!!!”
苏弥惊得不顾一只脚没穿鞋,从座椅上跳了起来。
脸红得像蒸熟的螃蟹。
“好脏!!”
卡修斯闻言,银白绒毛的犬耳失落地垂了下去。像是只被主人嫌弃的狗狗,声音失落,
“对不起,阿弥,下次我会记得先漱口。”
不是!我是说我的脚脏啊啊啊!!!!
苏弥突然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好像有点奇怪。
明明又帅又酷又能打,但各种行为好像又隐隐透着一丝古怪。
比如,舔她脚上的伤口,这真的是正常人类可以做得出来的吗?
“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苏弥看他失落垂落的犬耳和尾巴,心间突然泛起一股怜惜。
该死!这耳朵和大尾巴做得真的太真实了!明明知道是假的,但她看着它们焉嗒嗒落下时还是会不忍心。
“我只是怕你嫌弃我的脚
脏。”苏弥道。
“我怎么会嫌弃您呢?”卡修斯急急辩驳,“您永远是干净的。”
苏弥:“……”
“我的唾液有愈合伤口的作用。请让我帮您……”
苏弥头皮一麻,不等他说完,立马打断,“不用了!”
卡修斯愣了愣。
魔狼族舔舐伤口可以加速伤口愈合,在他们族群里,为对方舔舐伤口也是一种亲密的表现,代表关系亲密,通常只有伴侣、亲子以及关系极为亲密无间的同伴间才会这样做。
看到苏弥一脸抗拒的表情,卡修斯眸光瞬间黯淡了。
冰蓝色的眼瞳中星芒隐没。
糟糕。
看着他那副失落的模样还有越垂越低的尾巴,苏弥心中叹息。开始想办法安慰这只大狼。
“卡修斯。”
尽管伤心,但卡修斯永远记得第一时间回应陛下的一切呼唤,“是。”
苏弥扶着他,单脚站着,“我脚疼,你可以背我吗?”
青年焉嗒嗒的狼尾瞬间像是打了鸡血般摇摆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