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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064(第5页)

他说到这里,森茉才意识到他带她来是因为什么,她做洗耳恭听状。

只见封昆林随手从旁边拿了一把二胡(???),“你来听听我唱。”

他一开口,不止森茉惊了,工作人员也惊了。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注:《钗头凤》作者:陆游]

这发出来的居然是女声!而且是华丽的戏腔!如果不看本人,只听声音,绝对不会相信这是一个大男人唱的出来的!

更让人惊讶的是,他下一秒换成了男声,“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下一秒男女声合了起来,“错、错、错。”

不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森茉都不能相信一个人居然能唱出这种效果,这已经不是演唱技巧的范畴了吧?应该算是特技?

这种带着浓郁东方风情的演唱,仿佛自带风情和华丽,让人想到旖旎软红,层层薄纱后的婀娜倩影。

封昆林一曲唱罢,依然没有放下二胡,笑眯眯道,“其实二胡还能玩说唱。”

“我给你来一段。”

他想了想,“不过这应该也不算是说唱,应该叫喊麦。”

“我这一生,有时深沉有时浮浅,有些执着有些懒散。”

“亦曾恶俗亦曾绚烂,非贤非圣不咸不淡。”

“得意时数尽绮词丽语一篇篇,失意时不堪屈指话当年。”

二胡是什么乐器?民族乐器,很多人都觉得这个乐器是老古董,甚至还不如琵琶古筝来的时髦,而说唱喊麦带着“潮”“酷”,很难想象这两种乐器居然能毫无障碍的组合到一起。

摄像机小哥讷讷道,“这个词是不是越剧啊?”他仿佛在他妈那听过,因为这个词写的太好了,他就给记下了。

封昆林施施然的放下二胡,肯定了他的话:“不错,这是越剧《柳永》的唱词。”

——所以他是把越剧,喊麦,二胡这三个元素给结合了起来,而且结合的效果还非常不错,无论是森茉还是摄像机小哥都没有感觉到强烈的违和感。

封昆林眨了眨眼,“我闲来无事的时候就会想尝试一些新东西。”

“有时候弄出来的东西还行,有时候就非常难听,不过我认为音乐本来就是取悦自己的一样东西,结果有时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你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过来,获得了享受。”

“我最开始学音乐,就是因为我觉得音乐带给了我很多快乐,这种快乐是我无法从别的东西上获取的,而且只有你感觉到了快乐,才能把快乐带给其他人。”

他郑重的对森茉道,“你以前是学歌剧的唱法,现在是模仿当代歌手,但是你想过自己的唱法吗?让你感觉快乐享受的唱法?”

森茉最大的毛病是什么?

——她之前生存的环境或许对她的言行举止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她仿佛嵌在了一个个的格子里,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优雅从容,这不能说错的,但是她现在是在选秀综艺里,大家想看的是有喜有悲有哭有笑在舞台上散发着张扬魅力的“偶像”。

她的音乐是一样,她的小提琴和钢琴水平都极高,除了严苛的训练,名师教导也必不可少,而古典音乐大师水平高是高,可是古典乐是有门槛的,是“阳春白雪”“高山流水”,可是流行乐是给普通人听的,深受老师影响的森茉就缺乏地气。

她享受自己的音乐吗?他之前听她的小提琴,充满了丰沛的感情,没有喜欢是无法演奏出这样的音乐的,可是她比起喜欢,更为注重这首曲子本来的意境。

封昆林的音乐理念是音乐是表达自己,展现自己的,而不是人展现音乐。

他认为,森茉现在应该做的不是模仿那些流行歌手——说实话,他觉得那些人也没有什么好模仿,她要做的是学会自我表达,然后把自己通过音乐展示出来,之后再慢慢形成自己的风格。

——大概是森茉的先天天赋实在是太出众,又或者是人对美丽的事务缺乏抵抗力,格外的宽容,总之他不希望在她迷茫的这段时间,“误入歧途”,愿意抽出来时间来指点迷津。

当然说这些实在是空虚了,风格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习惯不是一天两天能改的,在这些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可以用技巧来补充了。

“你刚刚在听徐星辰的歌吧?你觉得他的声音怎么样?”

森茉:“穿透力强,稳定性高。”

封昆林:“没错,他声音的穿透力有一部分是因为音色好,有一部分是因为他运用了技巧,他的发声位置统一,所以他可以持续飙高音,这首歌里有连续不断的高音段落,发声位置需要锻炼,我说过你气息不行,这个和发声位置一起练,这是一个日久天长的活。”

“不过你可以学着他这种连续不断飚高音的技巧,他唱这段的时候就极有感情,因为持续不断的高音,让感情更为充沛,你所能达到的音域应该比他还要高,但是你不太擅长表通过歌声表达自己的感情,所以你唱出来的效果是不如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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