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联系一下寿材店?”
“表情凝重点,别笑着说出来。”
“听说蛮夷从不给人办丧事,人死了,往地上一扔任由野兽吃了。”
“天爷啊,这,这,这,岂不是连个全尸都没有?”
“可不是。”
诸位,你们是不是话题有点远了?
人还没死呢。
不过还是那句话,天子脚下的百姓们都精着呢。
都用方言说的。
而且现在这个时刻,估计也没那个外邦人有心思听他们八卦什么。
一个穿着金吾卫打扮的俊朗少年,利索的进入了倾云阁的包厢。
杨珩看着来人,笑着把应千云搂入怀中。
两人现在的画面相当的禁断唯美。
“你是怎么做到的?”
“马是早就牵到他附近的,把鹅放出来,用掌风驱赶。只要鹅到了马匹附近就够了,没有人会注意到攻击马的人,是我,而不是鹅。”
但是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巧合。
恰巧有马匹站在那个人附近。
恰巧有鹅冲着马过去了。
恰巧有鹅啄了马。
恰巧马踹了人。
这是多么一连串的巧合啊。
如果说,还有其他巧合的话。
那么这个吐蕃高手,一路上遭遇的苦难也能算上。
在秦州的水土不服,在岐州的担惊受怕,一路上的吃不好睡不好,还要加上精神摧残。
铁打的勇士在血气上都要若上三分。
在身体素质并非顶点的时候,遭遇了这样的重创。
可想而知,对方是挺不过去的。
“他是吐蕃第一高手没错,但是第一高手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又不是人人都是应千云。
他们在强壮,没有金手指加持的情况下,那就是□□凡胎。
更何况……
“我偷偷输了点寒冰真气。”
“王妃英明。”
吐蕃可以准备丧事了。
应千云连百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给对方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