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咱们。”曜哥儿跟他的小伙伴说,“咱们不是狼,就是打个比方而已。我是狼的脑袋,但狼没有锋利的牙齿,咬不死敌人。狼没有锋利的爪子,便没有了武器;狼没有光鲜的皮毛便要冻死在寒冬里。咱们一块,才能是狼。
脑袋之间较量的是聪明,牙齿之间较量的是锋利与狠辣,爪子之间较量的是速度和配合,皮毛之间较量的是保障……我要不比耶律洪基聪明,牙齿、爪子、皮毛都会辛苦,都会因我受伤;我要比耶律洪基聪明,牙齿、爪子、皮毛要是比不上他的牙齿、爪子、皮毛,咱们都会受伤。”
咩迷勇吆喝道:“猎狼去!比比谁更厉害。”
于是,一伙子上了半上午的课,哗啦啦的又跑了。
呼延氏急匆匆的禀报:“王妃,世子带人猎狼去了。”
桐桐抱着老三在怀里掂了掂,“无碍!想去就去吧。”
结果回来的时候都不同程度的受伤了,打了七头狼,折损了一匹马,人和狗都挂彩了。
桐桐得亲自给看伤,曜哥儿咬牙忍着:“先给他们治。”
行!那你忍着。
其他人伤的都不重,反倒是曜哥儿胳膊上几乎没被咬下一块肉去。
当爹娘的能不心疼吗?四爷在边上看着,一言不发。曜哥儿咬着布巾,疼的横眉竖目的,但就是一声不吭。
桐桐多看了曜哥儿好几眼,但什么都没说。只给把伤口处理了,过几天新肉长上来就好了,也尽量给下针止疼了。
等把药喝了,四爷才坐在边上看他:“千金之子戒垂堂。你可倒是好,脑袋一热就跑了!骑着那么个小马,猎狼?”
曜哥儿嘶嘶嘶:“狼才伤不了我呢。”
嗯?
“他们怕了。”
什么?
曜哥儿看着外面,“他们喊着猎狼,可谁都没真的打过狼,所以,他们怕了。”
然后呢?
“怕了就想跑,跑又跑不过狼群。”曜哥儿的面颊鼓起来了,“爹爹,我该把头狼杀了将其他狼吓跑,救他们呢?还是叫狼咬住我,我不往死里打那头头狼,激的他们回头来救我呢?”
四爷意外的挑眉,然后抬手拍了拍孩子的肩膀,“躺着吧!安神汤喝了就好好睡。今晚就睡在我跟你娘的牙帐里。”
嗯!
嘴上应着,不大会子工夫,孩子睡着了。
四爷嘴角这才翘起,然后看桐桐。
桐桐就叹气,她就知道,这孩子受伤有猫腻。别的孩子没真的打过狼,但是她带着曜哥儿夜里真的出去狩过猎,还不止一次。所以,下面的人来报,说是出去猎狼去了,她压根就不担心。
结果回来说都受伤了,岂不奇怪?
孩子这么一说,做父母的就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是说,跟着他一块的那些孩子,都没有真正的狩过猎。
见了狼群之后,先是胆怯。
此时,他有两个法子:第一,冲上去先把狼王杀了,把狼群吓跑;第二,第一个冲上去跟狼王斗,哪怕受伤也不杀狼王,等着那些跑了的人回来帮他,一起杀狼。
若是第一种法子,大家都安然无恙。可自此之后,这些小伙伴在他面前就会气虚,跟他之间就会存在一种莫名的芥蒂。很难有彼此依赖信赖的纽带。
第二种法子,他受伤了,大家都受伤了。但他第一个冲上去,这个勇气足以叫其他人佩服。况且,他最后杀的是狼王,也证明了他的能力。其他人在他受伤的时候,没有弃他于不顾,这一回头,一起干了这一辈子都难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