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高马大的沈思故脸色爆红地冲过去,一把按停了大喇叭,然后急哄哄将横幅扯下来。
“你们好幼稚!”
孟明矾笑容灿烂,一如既往像个小太阳一样,不过长大后的他五官褪去了儿时的稚气,更加精致灵动,此时跟沈思故互相扯着横幅,拔高了声音喊道:“还想偷偷回国不告诉我们,还好我提前问了傅叔叔!”
小胖子也加入声讨沈思故的队伍中:“对啊,你小子跑国外多久了,回国都不肯跟我们说一声,也太不仗义了。”
如今的小胖子已经成了大瘦子,别说还有几分小帅,皮肤白眼睛黑,也是属于校园里会被女生写情书的那类。
相反冬瓜小时候圆滚滚,长大后成了个胖墩墩,戴着黑框眼镜穿着格子衫,笑起来时显得特别憨。
这一圈人围上来后,瞬间将
沈思故那股孤高自傲的名模气质,拉入了红尘俗世中。
他索性甩开横幅,自暴自弃道:“举吧举吧,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你们!”
说完手就揣进了裤兜里,斜眼撇向余书知,嗤了声:“恋爱使人降智。”
从小到大余书知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子,却一而再再而三陪着孟明矾犯傻胡闹,谁都清楚他对孟明矾的心意,除了孟明矾这个傻小子,还坚定地以为他俩是铁哥们。
果然一上大学后,余书知就向孟明矾表白了,孟明矾震惊后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不过拒绝后的第三天他又同意了。
理由是,孟明矾想到余书知未来要是喜欢上别的人,不跟他一起玩,他会受不了这个打击,深思熟虑思索后,认为还是让自己成为余书知喜欢的人比较好。
不过却又时常找沈思故开导,反思自己是不是只是因为贪图树枝对自己的好。
他俩间什么状况,这些从小跟他俩一起长大的朋友再清楚不过,但偏偏身处其中的人,自个儿看不清。
长大后的余书知长得比沈思故还高了点,身形挺拔宽肩窄腰,脸上始终戴着浅浅的笑容,眼底却透着些许疏离。
唯独看向孟明矾时,眼中的疏离会软化成春水。
沈思故看见他俩就打寒颤,当初他决定出国,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不想再吃这俩的狗粮,不过不知道怎么传的,那些名流豪贵的子弟们,都说他是为情所伤远走他乡。
沈思故简直想给那些传谣的人,一人一脑瓜子。
余书知在珍肴阁备了接风宴,古色古香的包厢里,几人举杯共饮,随后丢了外人前的伪装,开始大块朵颐,沈思故一边吃还一边抱怨国外的食物,简直都不是人吃的。
孟明矾听罢心疼地给他夹菜:“那你怎么不想回来?”
而余书知则给孟明矾剥好蟹肉,放他碗里。
沈思故觉得这俩人腻歪得很,一边回话,一边给桌上的每个人都夹了一个大鸡腿:“回来到处都是狗粮,我吃饱了撑的啊,你们赶紧吃,完事儿我还得去公司一趟。”
小胖子调侃道:“你这次被赶回来管理公司,最后可别被磋磨得哭鼻子啊。”
沈思故:“去去去,就不盼我点好的。”
下午去到公司,沈思故直接翘着二郎腿坐上了沈梧风之前的真皮大椅,一众下属对他汇报公司的各项业务,沈思故听得头晕眼花,好在他在国外读的也是经管,整理出个厘头后,很快就上手了。
原本高层们还很愁,怕这位继承人是个混不吝的二世主,全部提心吊胆地观察了几天,除了喜欢迟到早退外,见他没出什么幺蛾子,这才稍稍放心。
耀星如今规模庞大,每个部门运行井井有条,且有沈梧风提早为沈思故铺好了路,只要他不造作,就算是个傻子也能把公司管好。
以前经历过黑暗的勾心斗角时期,沈梧风不想沈思故也经历一遍。
锻炼人的方法有很多,没必要用最不值得的一项
。
沈思故也不负众望,虽然平日里看着不着调,但他很有商业头脑。
蔡秘书如今已经高升,调去了名下新设立的子公司发展,沈梧风给沈思故培养起的新任主管秘书上任后还有些不习惯,拿了项目文书过来给沈思故过目。
往常这种情况,总裁大致看一遍,签个名就行了,沈思故也是如此,他刷刷刷翻得很快,新任秘书以为他没细看,但合上文件后,沈思故条理清晰地点出,这个项目前期有哪些不妥当的地方,漏洞在哪,规划又有哪不够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