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觉宁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下了冰淇淋,也慢悠悠地瞧着他。
在一片人群之后,身长玉立,散漫泰然地端着酒杯,略略举起,眯起细长的眉眼,就要勾了人的魂儿去。
三十岁了。
他暗自提醒自己,今年已经三十岁了,早该过了见了小叔叔就发疯的时候了。
他向宁晃遥遥举杯。
宁晃注视着他。
见他西装笔挺,斯文儒雅。
见他春风得意,意气风发。
宁晃微微笑了起来。
陆忱轻轻抿了一口高脚杯中的液体。
甜的,还带气泡。
——是宁晃调换的可乐。
2
酒会不到一个小时,宁晃便悄无声息从会场离开,他瞧见了。
便在宁晃乘坐的电梯门快关上的时候,急忙忙赶去,也厚颜跟着挤了进去。
宁晃说:“怎么了。”
他说:“我没喝酒,送你一程。”
宁晃挑了挑眉:“下午不是还要见客户吗?司机送我就行。”
他摇了摇头。
宁晃便也不再执着什么,说:“没喝酒吧?”
他说,没有,只喝了你那杯可乐。
宁晃便挑了挑嘴角。
这也是他们多年的习惯了,自打知道陆忱酒量浅得可怜,只要是要酒水应酬的场合,宁晃便时常把两人的酒水对调替换。
电梯门关上了,宁晃按下b2层,狭小的空间只剩下他俩。
宁晃便懒洋洋地、没什么骨头似的,倚在电梯的墙壁上,玻璃镜子倒映出他慵懒修长的身姿,笑着说:“最近怎么这么殷勤?”
陆忱轻声说:“就是想通了,也不用争分夺秒地工作。”
宁晃说:“不急着赚钱了?”
他怔了怔,轻声说:“不急了。”
其实早就不急了。
只是一切都被习惯推动着,小叔叔也好,他也好。
他有时还是会想起,宁晃第一次跟他欢爱那天,昏黄的灯光和寡淡平静的对白。
那天灯光是昏黄的,他指尖儿一直在发抖,却又因为这悸动,清晰地意识到,有什么是错了位的。
他们已经睡在了一起、住在了一起,却像是错位咬合了的拉链,滞涩地向上拉动,却怎么也无法纹丝合缝地契合,反而露出一个又一个的微小孔洞。>>
他掩盖住了所有的心思,只是静静跟宁晃笑着闲话,说:“这些年,家里态度已经变了很多了。”
“也不用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赚钱。”
仿佛暗示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