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超一脚把枪踢远,得拽着陈方远去救徐鑫,因为陈倩穿的是靴子,靴子里肯定藏着匕首,而她这种间谍出手的,身上肯定厉害,会要了徐鑫的命的。
这时有个醉汉抢到了枪,居然举了起来,陈方远给韩超勒着,在拼命大吼:“开枪,打他,只要打死他,我立刻给你一百万!”
一百万在他是毛毛雨,可惜醉汉从没听过,所以并没有当真。
醉汉拿着枪左右四顾,所到之处人们纷纷躲避。
醉汉突然掏出一支烟,对准了就要点:“吓唬谁呀,不过是个打火机。”
看他要点烟,有些人还当玩笑,有些人已经在尖叫了。
这时陈倩已经从靴子里掏出匕首,对准的正是徐鑫的喉管。
韩超把陈方远整个砸了过去,旋即自己跳起来,一个飞脚打落陈倩的匕首。
陈方远已经撞到桌角,已经晕过去了。
陈倩并不恋战,转而却朝着醉汉冲了过去,这是要抢枪。
大陆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就警察队伍里,也是一个局里多少把枪,平常招待任务,警察是不带枪的,除非申请才能挟带,所以有一把枪,至少可以让她逃出上百公里。
韩超也追了过去,但他离的有点远,陈倩还在不停的拉桌子给他制造障碍。
此时音乐还在唱:“人的一生有许多追忆,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旋转的跑马灯下,陈倩的手指眼看够到枪,而韩超还在很远的地方。
但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个筛盅,刷的一声砸过去,恰砸在醉汉手里的枪上。
枪从醉汉手中脱出,韩超仿佛计算好角度,冲向另一边,等陈倩到时,枪已经在他手里了。
这就得说,陈方远敢只带个陈倩四处走的原因了。
这女人极为凶狠,刚才已经掏了一把匕首,此时再掏一把,只听韩超朝天鸣枪,她突然朝着人群冲了过来。
一帮来寻欢作乐的人们如潮水般散开,四处躲避。
齐彩铃永远认不清形势,大喊大叫:“玉凤,这是怎么啦,玉凤。”
……
“玉凤,陈倩和韩超为什么打架,他们为什么打架。”
她穿的亮闪闪吧,还爱尖叫,而这种时候,作为没有任何战斗能力的弱鸡,不是应该躲起来的嘛,陈玉凤看得出来,陈倩这时想劫持个人质。
所以她躲得可好了,钻在一张桌子下面,把桌腿抱的紧紧的。
眼看陈倩持刀,正在四处找寻合适的人质,一把把她拉到了桌子下面。
选人质当然要选女的,还要选弱的,陈倩看好了一个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个头很矮,只有一米五几,还特别瘦,跟个未成年似的。
她伸手一把扯,因为对方挣扎,刷一把扯破了对方的裙子。
人到穷途自然恶,她伸手就去抓,见对方躲,挥起匕首就刺。
就在这时,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直击她的手腕。
韩超旋即扑到,把陈倩拽过来,摁在了陈方远身上。
在他手里,这俩人就像俩垃圾袋,他的动作自然的,就跟寻常上班前,要收了家里的垃圾,顺路带出去扔了一样自然,从容。
而这时,反间处的人听到声音,也冲进来了。
几十号军人从几个方位进来,把现场围了个密不透风。
进夜总会,人们就是为了开眼来的。
毕竟卡座票一张就要5元,啤酒一瓶2块,喝的是钱,玩的是刺激。
而今天,大新鲜。
港台武打片啊,一穿着白衬衣的小伙,一气呵成,干翻了两把匕首一把枪。
还有,多少年了,自从自卫战结束,军人们仿佛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