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乔默默地伸手捂脸。
别犯规,行不行?
阿瑟:“乔乔?”
林乔表示,这真的不能勉强的。
不管再怎么犯规,他一个无神论者,都没办法去信仰一个神明。再说了……
“你对我好,这不能算是好处。”
阿瑟:“不算吗?”
林乔理直气壮:“你本来就应该对我好。”
阿瑟又茫然了。
林乔趁着这个机会,努力灌输一些认知:“而且,我们俩的关系也不能算是信徒和神明,而是……”
阿瑟:“什么?”
林乔一拍板:“我们是在谈恋爱。”
对于阿瑟来说,“恋爱”又是一个陌生的词汇。
他从来没有接触过,但听起来,好像并不坏。
在听到“恋爱”这两个字的时候,他想到了枝头青涩清香的苹果、在烤箱里慢慢融化的黄油、浇在蛋糕顶端的蜂蜜砂糖……
应该是甜的。
应该是黏糊糊的。
阿瑟不太确定:“谈恋爱,是什么样的?”
林乔:“谈恋爱意思就是,我们可以互为神明。”
对于阿瑟来说,这又是知识盲区了。
神明就是神明,人就是人。
怎么能够互相奉为神明?
林乔忽悠:“我们可以成为彼此的信仰。”
所以,别一直想着带他回深渊那个鬼地方了。
阿瑟:“是这样的吗?”
林乔肯定:“是这样的。”
阿瑟定定地看着林乔,有一个新的念头在心中生根发芽,虽然现在还不明显,但迟早有一天,能够开出艳丽的花、结出甜蜜的果实来。
林乔:“所以我不会信仰你的,这样的话,你还想和我谈恋爱吗?”
阿瑟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好。”
林乔:“对了,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
阿瑟:“?”
林乔:“你有尾巴吗?”
阿瑟:“……我没有。”
林乔看了一眼阿瑟的身后,果然没有尾巴。
阿瑟憋了半天,憋出了一句:“本体有。”
林乔:“那到时候我可以摸一下吗?”
阿瑟的目光闪烁,脸颊微红。
在他们恶魔的世界观里,触碰尾巴,等于请求交尾。
没有人胆敢这么直白地向神明求-欢。
但如果是乔乔的话……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