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
霍延之的声音因为急切绷得很紧,听起来铿锵有力得近乎肃穆,华平乐不由侧目。
霍延之见她看过来俊脸绷得更紧,“你都不想见我,我天天都想见你!成亲了,我就能天天见你了!”
华平乐又是好笑又是心疼,捏了捏他的指尖,“好了,不就几天没见吗?明天我们去跑马好不好?天一亮就去!”
霍延之立即得寸进尺,“那你晚上去王府吃饭,我要吃螃蟹!”
“好好好,都依你行了吧?小祖宗!”
霍延之却又不高兴了,“我不是你祖宗,上次说好了,你以后要叫我的字的,你一次都没叫过!”
现在的华二姑娘按辈分可不是要叫你一声皇太叔祖,绝对能算是老祖宗了,叫一声小祖宗都略嫌辈分不够。
华平乐勉强肃着脸,这番话说出来,这小祖宗定然又要不高兴了。
算了,还是捡他喜欢听的说,省得没完没了的。
“嗯嗯,我记得的,下次不会了”。
霍延之这才勉强嗯了一声,华平乐转身朝华大姑奶奶挥挥手,喊道,“长姐,我晚上去王爷那吃螃蟹,你先回去啊!”
华大姑奶奶点头,又是好笑又是担忧,那时候天天嚷着死也不嫁给霍延之,现在却又黏糊成这样。
这时候,要是能赶着情热时嫁过去,三年抱俩绝对妥妥儿地。
只可惜也不知道要蹉跎到什么时候,祖母定是要担心了……
……
……
华平乐深知霍延之的秉性,第二天天亮起床后,未做早课,连早饭也没吃,梳洗妥当后就出了门。
果然,霍延之已经牵着马和金毛毛在侧门等着了,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没来得及用朝食。
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找了个早茶铺子和他一起用了朝食,这才往城外而去。
这时候正是百姓进出城的高峰期,两人并未亮出身份,随着百姓一起排队,等了将近一刻钟才总算出了城门。
甫一出城门,金毛毛忽地朝一个方向狂叫了起来,霍延之安抚住它,低声开口,“有血腥味”。
华平乐凛然,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却见离城门大约十几丈处有一驾牛车,上面摆着一副黑色的木棺。
一个五十左右的妇人坐在牛车上棺材旁,右手搭在棺木上,身边立着个老态龙钟的老仆。
那妇人红衣红鞋,头戴红花,脸上虽已有了深深浅浅的皱纹,却气质清雅容貌不俗。
一看就是出身良好,清雅有识之人,却不知道怎么会只带着个老仆独自押送一副棺木进京。
“看她的手”。
华平乐牵着马走近了些,却见那妇人搭在棺木上的右手手腕正不停流着血,灌入到棺材中。
她却似恍然不觉,苍白又麻木地坐在牛车上仰头看着天空发呆。
她这样的太太亲自押送棺木已是古怪至极,却又受了伤,受伤还不包扎,反倒让血流进棺材里,更是怪上加怪。
“棺材里有没有人?”
“看车轮陷入地面的深度”。
华平乐凝目去看,恍然,如果牛车上只有那妇人和一副棺木,车轮定然不可能陷得那么深,棺木里有人!
而且一定是有重量的人,而不是一副枯骨!
既然棺木中有人,那妇人怎么会穿得这般艳丽?
就算是迁坟移骨,不需要浑身缟素,也应该穿得素淡些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