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秦余馁依旧记得7岁那年的贫民窟。
凌乱的破旧棚,脏污恶臭的气息,地面湿濡油腻的残渣,嚣张跋扈的霸凌者。。。。。以及,穿着裙子的女孩。
14年过去,她的脸和身形早已模糊,可那块轻晃的玉佩,却被秦余馁深深的记在心底。
那是他人生里,第一个施以善意的人。
秦余馁在贫民窟出生,他隔壁有个孩子,妈妈是妓。女,没有父亲,周围的邻居都对他们母子指指点点。
可秦余馁父母双全,却宁愿自己和那个男孩调换人生。
赌鬼,赌鬼,赌红了眼,连鬼都不如。
秦余馁从会走路开始,就独自负担自己的人生,稍大一点,还要负责那对夫妻的伙食。
即便如此,他还是等不来一句夸赞、一个拥抱,只有男人输了钱时的拳脚,女人时而唯唯诺诺、时而尖酸刻薄的嘲讽。
最恐怖的时候,他差点被自己的父母卖了。
就这样,周围的邻居还总是让他学会孝敬父母,性子别那么独。
秦余馁从小生得瘦小,从父母那里也没继承什么武学资质。
找食物的时候,被食物链上方的大孩子欺负,也是非常正常的事,邻居们从来也吝啬于伸出援手。
毕竟他们,大多数也是赌鬼、嫖。客,总不是什么清白正经的人家。
秦余馁冷漠地想着,被揍一顿,能吃饱饭也没什么。
可大孩子们更会羞辱人,刁钻笑着,以激怒他为乐。
对于7岁早熟的男孩来说,学狗爬,实在是种侮辱。
——就在这个时候,她出现了。
绿色的裙摆纤尘不染,垂下的胳膊,比才蒸出来的白面馒头还要白。
这是秦余馁从未见过的人,从未见过的人生。
女孩怒骂对方,指挥身后的男人,然后,那些嚣张跋扈,让秦余馁每次见面,心里都仿佛压着一座大山的恶霸们,就这么惊恐地跑开了。
如此轻易。
她俯身,给他递了手帕。
可秦余馁鼓起勇气问她的名字时,她却一言不发,直接离开了。
短暂得,让他以为自己做了个梦。
围观的男人这才出现,拍着胸脯,心惊胆战地说:那男人,竟是个武者。
秦余馁认识那个男人,贫民窟的小头头,什么也不做,游手好闲,但长得人高马大,没人不怕他。
他的家里能顿顿吃白面,偶尔还会飘出肉香,过着秦余馁梦寐以求的生活。
武者,世界上最顶端的那群人。
从那天起,秦余馁知晓,权势与能力,有多大的作用。
后来,秦余馁学会了反抗。
后来,珍藏的手帕被他无意中丢失,彻夜难眠。
后来,贫民窟的少年学会了伪装,在云城,他是所有人眼底的矜贵少年。
后来,他迷恋上了翡翠,最爱的,依旧是记忆深处的,在女孩裙摆轻晃着的那块。
后来——
他又遇见了她。
。。。。。。。
秦余馁蓦的起身,下意识前倾,似乎想触碰少女一般。
从来矜贵的男人,因动作太大,带动了勺子,与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