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我的宝贝晓晓,快让妈妈抱抱,妈妈好想你呀。”
“快让妈妈看看,哎呀,我的宝贝你都长这么大了呀。”
一个女人熟悉的声音从302房间里传了出来,夏红旗停下了脚步。
然后就听到了沈鸿煊的声音,“慧茹,你别着急,你先坐下休息一会儿。”
“让孩子也休息会儿吧,你不要总拽着她。”再把伤腿拽断喽!
刚一进入招待所,男人放下行李,就去照顾身边的女人。
县招待所的环境很好。
房间里亮堂堂的,暗红色的地板华丽贵气,亮堂得能映出人影。
四周的墙壁雪白一片,下面用青色油漆漆了一米多高,也是亮得发光。
平顶的天花板白得耀眼,衬着四周一片雪白的墙壁,很是漂亮。
房间里,一张宽大双人床上铺着全新的铺盖,床单是崭新的花被单,被子也是这个年代比较流行的崭新的三层新。
三层新顾名思义就是从里到外都是全新的,被面用的是上好的丝绸,绸缎光滑细腻,带着金丝线儿。
那金丝线儿在光照下闪着光芒,看着华贵十足。
被底是用雪白的纯棉面料,亲肤又舒适。
被子中间用的是全新的棉花,蓬松又柔软。
再往外看,紧靠着窗户下,摆放的两张纯牛皮的褐色大皮椅,弹簧的,加上海绵,看着柔软又舒适。
这样优雅华贵又美好的环境,对于沈鸿煊和林慧茹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
但是,林承嗣第一次走进县招待所,一时间看得有些眼花缭乱。
他的视线,从那闪着华光金丝线儿的龙凤呈祥绸缎被面上移开,看向两张昂贵的大皮椅。
一番忙碌,他有些累了,他踌躇着走到一张大皮椅旁边,想坐却又不敢坐。
毕竟,第一次进入这么华贵的地方,他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他的内心一直对华贵的生活充满向往,如今见了沈鸿煊与林慧茹如此富贵,他有些激动。
瞧着那沈鸿煊气质卓越,贵气逼人,一时间让他不敢靠近。
又见林慧茹虽然精神像是不太好,但她那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也是让他这个落魄的小地主不敢轻易靠近。
果然,人与人是不能比的。
在没有见到沈鸿煊和林慧茹之前,作为林家屯落魄的小地主,在林承嗣的心里,他一直是孤傲的。
他一直认为,他出身高贵,至少比像夏红旗那样的穷人高贵得多。
甚至,很多的时候,他内心里一点也瞧不起像夏红旗那样的穷苦人家。
他喜欢夏红旗,只因她太美。
他骨子里,和他娘吴桂兰一样,都有着强烈的阶级之分,他一直以为,他在林家屯就是高人一等。
可是,在走出林家屯到了这里之后,林承嗣瞬间觉得自己低贱如蝼蚁。
对于沈鸿煊和林慧茹,现在的他,简直是仰望,那是高高在上的存在,高得让人高攀不起。
想着,临来之前,娘的交代,他变得更是惶惶然,惴惴不安。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人嫌弃轻视。
一时间,就连一直让他瞧不起的破鞋沈玉莲,也似乎变得让他有些高攀不起了。
原来,破鞋挂在高枝上,也需要仰头去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