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知宁!”梁桦和元知茂异口同声,同时瞪向元知宁。
元知宁被骂,立刻闭上了嘴,但眼里没觉得自己有错。
“妈,等我像之荞一样找到一个看对眼的,我就结婚,”元知茂眉宇有些疲惫,但还是尽力劝慰梁桦,“所以妈你就别催了,也别给我安排什么相亲了。”
梁桦好不容易压下的火气再度蹿起:“我不给你安排相亲,你去哪里看对眼?部队里全是老爷们,你去和老爷们看对眼?”
“那也不是不行。”元知宁又傻笑插嘴,完全不知战火即将烧到他身上。
梁桦瞪向元知宁,额角的血管突突直跳,元之荞见状不好,一巴掌拍到元知宁脑门上,发出十分响亮的脆音:“回屋看书,马上就要中考了,要是考不上高中,你就只能跟着爸爸学医。”
元知宁委屈地用掌根揉额头,可怜兮兮地看着元之荞,嘟囔道:“读书那么难,还不如跟着爸爸学医,然后学成了继承医馆。”
梁桦毫不留情地接话:“你姐姐那般聪慧,往上两个哥姐也不愚钝,怎么到你就像变异了一样?”她如今也像元善一样,日常对元知宁发出灵魂疑问,仿佛很难理解小儿子与众不同的画风。
梁桦难得地语带嫌弃:“让你继承医馆,就凭你张嘴,都不知道有多少病人家属会打上门来,我看到时候是你替人看病多,还是自己替自己看伤多。”
元知宁吐了吐舌,刚想说话,又被元之荞一把掐住脸颊:“听话,回屋看书。”
元之荞语气很淡,但元知宁却不敢造次,只好拿了书乖乖回房。
全家也只有元之荞能够治得住元知宁这个皮猴,这点连元知宁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元之荞说,大概是因为她的出现,元知宁才能顺利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元知宁对元之荞有着天然的敬畏。
“妈,你还没用过我给你买的缝纫机呢。”打发了小弟,元之荞对梁桦装乖卖巧,悄悄又给了元知茂一个眼神,让他现在离开。
元知茂接收到妹妹的信号,眼里登时冒出感激,点了一下头便去开门。
梁桦被元知宁气得捂着胸口,她自然也看到了元知茂的举动,但现在的她懒得去管,于是默认了元知茂的行为,跟着元之荞回房:“最近也不知怎么了,总觉得身上带火气,看着你哥和你弟,也总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哪哪都不顺心。”
元之荞思考一瞬,回答道:“可能是妈妈到年纪了,这种表现很正常,”四十多岁快五十岁的女人,总是难免遇到更年期的各种问题,“明后天我把一位认识的医院女主任介绍给妈妈吧,我觉得你们合得来,聊一聊可能会有些新思路。”
元之荞没有直接挑明,所以梁桦以为元之荞说的是解决元知茂单身的事,欣然接受了:“你哥哥越大越难懂了,听说他在部队也挺受欢迎的,尤其是受驻军的女医生和女护士欢迎,怎么就一个也看不上呢?”
元之荞听了愈发心虚,觉得是自己当初设计张修正和白茉莉配对时,给元知茂造成的打击太大,所以才有现在这种情况,她想了一些办法:“改天我让以墨去问问,他们都是男人,也许会好沟通一些。”
“说不定以墨能问到一点哥哥的喜好,到时候我们再循着喜好,给他介绍合适的姑娘。”
“也只能这样了,”梁桦稍稍放下了心,接着注意力被缝纫机转移,眼中终于慢慢染上了喜悦,“之荞你买的这台机子真漂亮,是凤凰牌的吧?”梁桦略粗糙的手小心地摸着缝纫机的黑色机身,“看看,这还有金边呢,真漂亮。”
“妈妈喜欢就好,快踩一下,试试好不好用。”
钟以墨领到任务,这天将大舅哥约到饭馆,准备进行一场男人之间的谈心,结果饭吃完了,有用的信息却一条也没问出来。离开时元知茂依旧没心没肺,钟以墨却疯狂在想该如何给元之荞交差。
就在这时,上天给了一个转机。
“喂。”胡菲双臂抱胸,满脸不耐地叫住钟以墨。
哼,这卷毛小子一早图的就是她们部长,可恶,当初在康华的时候她怎么没看出来,现在来不及了,早让这小子在英国钻空子了!
胡菲觉得这世上哪个男人也配不上部长,故而哪个男人在她眼里都不顺眼,尤其元部长的正牌男友钟以墨。胡菲把邮差包里的资料拿给对方,语气冷漠:“这个是部长给你们华科长的,你转交一下。”
看到钟以墨点头,胡菲转身就走,一点多余的目光也不分给钟以墨,更忽略了钟以墨身边傻愣的元知茂。
“以墨,那是谁?”钟以墨见大舅哥仍望着胡菲离去的背影,心中顿时察觉有戏,马上就把胡菲能说的信息说了,回去后高兴地打电话给元之荞邀功。
元之荞挂了电话,没忍住揉上额角。胡菲和白茉莉在外在不像,但精神内核却差不多,都是敢想敢做,执行力强。这样的女性通常会坚持自己的想法,并且十分果断,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
元之荞看胡菲那副“男人别挨我,老娘终身不嫁”的架势,隐隐意识到哥哥的情路将不会好走。
若两人能成,胡菲这样性格的儿媳与母亲相处,也将经历比较长时间的磨合。元之荞在心里叹了一气,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事实果然如元之荞预料,胡菲对元知茂爱答不理,最终是元知茂追求两年,胡菲才终于同意交往。
不过后来的事情异常顺利,两人的发展得也相当迅速。第二年末,胡菲主动求婚,元善和梁桦给两人挑了一个好日子。二人领证、办婚宴酒席,然后正式结为了夫妻。出乎元之荞意料,婚后的胡菲竟然选择随军,主动要求把岗位调到离元知茂更近的单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