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倩想起秦书珊知道自己打篮球很厉害的时候,情绪高涨的样子。
那一刻,她好想在她面前大显神威,想在她眼里,闪闪发光。
曾经她也是怀揣着着希望与梦想的人,每天奋力地训练,只为了,能够有朝一日,踏足职业比赛的赛场。
每次比赛,漫天的欢呼声,几乎要把她淹没,她很享受。
她几乎就快要做到了。
然后,伤病无情地带走了一切。
落差有多大……
从万衆瞩目到无人问津,曾经的鲜花与掌声都不见了,只有幸灾乐祸和茶余饭后的八卦。
无法接受。
她堕落了,学着曾经见过的那些小混混一样,走在大街上,做一些,讨人厌的事情。
虽然最后,因为各种原因,或许是良心过不去,又或许是像姜月那种意外,最终都没有成功。
也还好没有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让自己还有机会,遇见她。
第一次看见秦书珊,她只是觉得,这个女人,美得吓人。
说话也很……吓人。
但是后来的相处中,她发现,虽然她极力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是实际上,脆弱又敏感。
让人很想好好爱护她。
温柔藏在毒舌之中,但她每次都能t到,就像她同样了解自己一样。
“为什麽要逞强,这又不是非参加不可的,把自己弄伤才高兴是吧?”
秦书珊很想说一些关心的话,但是话到嘴边又变了。
只能暗自懊恼。
或许,这跟自己成长的环境有关吧,她从小到大,确实很少听到,父母真心实意的关心。
大多数时候,都是这种矛盾的关心。
指责,但是确实,能听得出来,是在关心自己。
以前她并不在乎,但是现在,她突然很想改变自己。
能够好好地说出一句:你的伤口还痛吗?
“因为,我觉得,你会喜欢我打球的样子……”
“是,但是,这很重要吗?”
秦书珊回忆了一下,刚刚刘倩在场上的模样,确实,很厉害,很吸引人。
“很重要,这很重要。”
“嗯?为什麽?”
难道,这场比赛其实奖金好几万吗?
“因为,想要在你眼里闪闪发光,这很重要!”
只要在她眼里闪闪发光(3)
刘倩目光灼灼地看向自己,让秦书珊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这算什麽,很重要的事情吗?
自己又不是什麽大明星。
比起自己,那些欢呼和掌声,其实才更加吸引人吧。
自己曾经多渴望,能够在所有人面前闪闪发光啊,就像今晚的她一样。
这个仆人,也太蠢了,真把自己当成主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