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勒!”
我终于知道赵煜为什么很凶但是人缘不错了,他不小心眼,如果是老冯你就得小心翼翼的揣度上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他得罪狠了。
不过,这次纯属歪打正着。
赵煜爱的技术型不是我。
是程厦。
——
那几天我病得浑浑噩噩,脑子里无数地想法,但是却都抓不牢。
却是越急越找不牢。
程厦白天出去,晚上回来坐在床边,一点一点帮我梳理着想法。
“其实总结起来问题只有三点,低成本旧房改造、公共福利、预算、”
“保温的方式有这几种,我说你听一下,直接受益式、trombe墙式和附加阳光间式……”
“预算我觉得可以从建材方面再省一下……”
我无数次拍着大腿说:“没错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可是这些念头就好像漂浮在混沌之中,我绞尽脑汁也不知道怎么抓住,程厦帮我把它们梳理清楚。
在最终汇报的那天,我一夜没睡着,反复地看ppt,天亮了才眯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发现程厦在帮我熨衬衫。
我睡眼惺忪,道:“没事,大家都灰头土脸的。”
“不是,你可以穿得不好看。”他举高端详那件白衬衫,然后道:“但你不能给人一种你没有准备好的感觉。”
我也看那件白衬衫,默默地点点头。
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程厦,因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永远衬衫挺括,干净清爽。
就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他也像是一颗污水里的珍珠,散发着洁净柔和的光芒。
这不是因为他自带白月光buff。
是因为他每天晚上都会认真地把衣服洗好,会打来热水护肤和洗漱,然后第二天会早起,将头发洗的干干净净,然后把前一晚褶皱的衣服熨烫整齐,才会出门。
这才是他身上那种高级感的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体面其实也是一种强大。”他一边帮我吹着头发,一边说:“强大就会就会让人更信任你。”
我把他埋进他怀里,是洗衣粉味、柑橘味、好运的味道。
我突然有一种预感。
我会成功的,一定会的。
——
开完会那天,正好是程厦要走的日子,毕竟不能无止无休的请假。
夜里,下了很大的一场雨,春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屋顶,就像有一个万个精灵在我们头顶跳舞。
我们躺在床上,心里却很安定。
我说:“程厦,这次真的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