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千昌邑郎和羽林郎的虎视眈眈之下,再也没有人敢公然反抗徙民的命令了。
往后的一段时间里,不管是自清家訾,还是给土地估价定价,又或者是出售土地,都变得容易了许多。
三郡加起来百万家訾的人家总共有三四百家,占有的土地竟然达到了十万顷。
各县的县衙对这些土地都进行了确价,不管肥瘦,价格都在百钱到三百钱间。
如此算下来,一亩最便宜的田地,价格竟然和一只羊的价格相当,堪称低廉。
因为这田地的价钱实在太公道划算了,三郡的百姓蜂拥而至,纷纷上门求购。
为了防止在卖地购地的过程中,出现新的巨室大族,魏相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购地时要以户为单位,户内每有一口人就可以购三十亩地,不得逾越。
其次,所购的土地,在三年之内不得转售,五年之内转售,不得抬价和降价。
最后,家訾三十万以上的人户,此次不得购买土地。
在这些购地政策的限制之下,原本已经纵横连片的土地,又被逐渐分为了零零碎碎的小块地。
三郡的土地兼并之风,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巨室大族自然是叫苦连天,但是普通百姓却欢天喜地。
而除了百姓得利之外,中央朝堂当然也有不少的收益。
第一笔收益就是陆家被抄没的那多达五六亿钱的家訾,这简直就是一笔飞来的横财。
第二笔收益则是王豪猾他们的钱粮,雒阳县九户献费三千万,三郡几十户献费五亿。
第三笔收益则是土地买卖时由府衙所收的土地交易税,这其中起码又有亿钱的利润。
第四笔收益则来自水衡钱庄,无钱的农民为了购地只能向水衡钱庄借贷,那一分的利息,加起来又是亿钱。
光是这四笔眼前的收益,就有十几亿之多了。
除此之外,还有第五笔更大的收益。
因为三郡巨室大族出售的土地实在太多了,很快就造成了供大于求的场面。
到了处置田宅的最后期限时,许多平日可以卖到七百钱一亩的田地,售价仅仅为百余钱。
而原本只卖一二百钱的田地,到了最后售价就是五六十钱了。
这个价格莫说是三郡,就是放眼整个大汉也是亘古未有的低价。
可是,魏相给巨室大族的时间实在太短了。
纵使跌到了这样的低价,许多田宅仍然没有卖出去,所剩者颇多。
为了避免自家的田宅被充公,豪猾们只能又到县寺郡衙求情,希望魏相能够宽限一些时日。
日子定下来,自然是不能宽限了,但是魏相大人有大量,还是给豪猾们留了一条活路出来。
魏相“勉为其难”地下了一道命令,让郡府县寺出钱,将这些未售卖出去的土地购为公田。
当然,价格极低,平均下来一亩地的价格不过五十钱。
这近乎于“巧取豪夺”的命令,仍让豪猾们感恩戴德。
于是乎,通过低价收买巨室大族的田地,少府和大司农起码又可以有数十亿钱入账。
这还只是徙民带来的直接受益。
这几百家百万之家迁到平陵县之后,朝廷赏赐的田宅肯定是不够用的。
到时候就要在平陵县购买田宅,那可都是少府管辖的公田和公地,价格自然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