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病的原因,他瘦了整整二十多斤,突起的肩胛骨和脊梁格外明显,看起来真的很可怜,也很蠢,为了一个女人病成这样,而她在他身边照顾了那么久,任劳任怨,活得像个佣人,他却连正眼都不瞧她。
——阚小姐,谢谢你的照顾。
——阚小姐,你可以回家了。
——阚静仪,你别碰我。
听着多生分啊?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照顾他这么久,换来的只有冷漠和生疏。
只会喊她阚小姐么?
只会喊她的全名么?
她低头看着他因为瘦而骨头凸起的手背,慢慢将那把刀塞到他手里,心一横,就这么把那把刀捅进自己的腹部。
剧烈的疼痛瞬间从腹部处涌出来,热流也顺着腹部慢慢的往下蔓延,浸湿了她的裤子。紧跟着头晕目眩,整个人踉跄的倒在地上。而倒在地上的瞬间,透着月色,她看见沈明衿侧着身子,低头看着她,那双清冷明亮的眼眸里没有那分浑浊。
他是清醒的。
这个念头一下子闯入脑海,吓得她浑身发抖,寒意从脚底升起蔓延至全身,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她已经做出了选择,就不能再回头。伸出沾满血的手慢慢伸向他,张开嘴说:救救我。
他没有动一下,就这么冷冰冰的看着她。
那晚真的很冷,不是天气冷,而是一种由沈明衿带来的冷。
她最终还是被送医院了,醒来的时候沈明雅就坐在她旁边,眼睛都哭肿了,一个劲地说她为她哥付出太多,差点都失去性命,日夜照顾他,沈家实在对不起她,她握住她的手,问她想要什么补偿?如果要钱,随便她开口。
阚静仪看着沈明雅的眼神,觉得这小姑娘真的太天真、太好骗。
也对,顶级豪门培养出来的千金小姐,不谙世事,纯洁得跟白纸一样。
她觉得自己就算要个一百亿,沈家都能给她。
但她不要钱,她要的是沈明衿。
她跟她说,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明衿好就行,你知不知道幸好我在,如果我不在,那把刀插到他自己身上就完了。
沈明雅听完这话,眼泪直流。
隔了几天,沈明雅带了一枚戒指来,戴到她的手上,笑着说恭喜她。
冰冷的戒指戴入中指的那瞬间,耀眼的宝石散发出极致的光芒。她的唇角止不住上扬,距离踏进沈家这个大门,只差临门一脚。
其实她跟沈明衿的日常生活很平淡,他不爱接近她,也不愿意跟她亲热,更像是朋友一样相处,总之跟没在一起之前差不多,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不再喊她阚小姐,或者阚静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