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衿笑出声来,“这么个不吃亏,那我住你这,好像没有送什么东西给你。”
她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从西装裤里拿出了一枚戒指。
这枚戒指看着很眼熟,18k黄金镶嵌2克拉的粉色钻石,配以多颗钻石,简约大气——这不是她当初给阚静仪设计的婚戒那三款中的其中一款吗?
“你设计的,送给你,就算是借花献佛?”
他把那枚戒指塞到她手里,灼热的温度透过手掌源源不断的传递过来,短暂的接触都能让她心跳加速,是入夏了吧……所以人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等她反应过来,想把那枚戒指还回去时,他人已经朝着楼下走去了。
戒指安静的躺在掌心,她握了握,随后进屋换衣服。
换好衣服下楼,就看见那几位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因为炒五花肉要不要放油这一点吵了起来,而且沈明雅也参与其中,几个人站在厨房里双手指来指去,最后还是沈明衿出面,把他们都给赶了出来,自己动手做饭。
几人出来后就围着宋清杳坐。
说实话,气氛很尴尬,因为这几人都没有正儿八经跟她道过歉,虽然上回表过态,但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哪是一句‘对不起’就能结束的?要真是这样,她跟沈明衿也不必闹到这个地步。
饶是一向能说会道的司秦跟郑南一都用喝茶来掩饰尴尬,反倒是闻靳开口了,问她最近一阵怎么样?身体好吗?
旁边的郑南一就用手肘捅了捅司秦的腰,小声地说:“我看这小子真有点不对劲。”
司秦不在意的摆摆手,“想多了。”
郑南一翻了个白眼,难怪沈明衿说他这脑子除了装床上那点事,就装不了别的事。
干巴巴的坐了一个小时,期间看看电视、喝喝茶。
宋清杳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氛围,便起身走进厨房,看见沈明衿一个人站在那里洗菜,衬衫袖口推到小臂处,打好的领带被撩起放在肩膀处,微微弓着肩膀,两腿略敞着,她脑海里瞬间想起网络上的一个名词:人夫感。
到底是有点过意不去,让一个人做那么多人的饭菜,走到他身边问:“需要我帮忙吗?”
沈明衿扭头看了她一眼,“不用,出去坐着就好。”
“那我帮你翻动一下锅吧。”
旁边的锅正冒着热气,里面的食材好久没翻动过了,她刚伸手去拿盖子,就被熏得滚烫的把手烫得红肿起来,‘哎呀’叫了一声,捂着手站在那里,痛得五官狰狞。
沈明衿猛地转身,看见她这样,连忙握住她的手,将她的手放在冷水下冲洗,边冲洗,边看着她的手指肉眼可见的泛红,眉头紧皱,“怎么不听话?嗯?”
宋清杳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了,她能忍痛,但不代表感知不到痛。
沈明衿也见她疼,自己也难受,直接牵着她走出门,说道:“我要带她去医院,你们自己爱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
“沈明衿——”宋清杳咬着唇说道,“没事,不用去医院,我房间有烫伤膏,涂一涂就好了。”
说完,扯了扯他的手,“你牵疼我了。”
沈明衿赶紧松开手,跑上楼去找烫伤膏,边跑边问:“在你床头对吗?”
她都没反应过来,点头说道:“对。”
过了几分钟,他拿着烫伤膏下来,牵着宋清杳走到沙发坐下,拿起旁边的棉签,沾了点药膏后轻柔的涂抹在她的伤口处。
站在旁边的几人不约而同的看着对方,眼神中透露出来的意味深长难以掩饰。沈明雅直接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沈明衿穿着白衬衫,双臂肌肉结实,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低头认真的给宋清杳上药。而宋清杳乌发如瀑,雪白的肌肤胜雪,纤长浓密的睫毛微微垂着,穿着一件青色的挂脖连衣裙,美得不知道用什么言语形容。
沈明雅把这张照片上传到自己海外的社交媒体上,配文是:[郎才女貌。]
而在澳洲的小镇上,海浪正不断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沉重的闷响声,一个容貌艳丽的女人正跨坐在一个男人身上,屋内灯光昏暗,只有一盏复古的小台灯放在旁边的茶几上,这会儿是晚上十点,她一边端着酒,一边滑动着手机页面,看到沈明雅的动态后,随手给她点了个赞,然后俯身冲着身下的男人亲了亲,说道:“真嫉妒她,嫉妒到我都快爱上她了。”
男人嗤笑一声,“也不是不行。”
灯光暗沉,照得两人的身影绰绰交缠,海岸边上的浪潮声,一浪比一浪高,在这个不足百人的小镇里,显得尤为恐怖。
最后这顿饭还是叫厨师来家中做了,都是一些家常菜。等菜做好,所有人坐上餐桌时,气氛变得有些怪异,没人动筷,也没人说话。过了几十秒,司秦主动提了一杯酒,直接喝干净,然后又倒了一杯酒,双手捧着对着宋清杳。
不止是他,其余的几人也有很多话想跟她说,不管是抱歉也好、道歉也罢,亏欠她的都太多太多了。
但宋清杳觉得真没必要。但就好比眼前这杯酒,如果一饮而尽除了辛辣是没有其他感觉的,直到酒劲发作,会想吐、会反胃、会在第二天醒来时头疼,而这样的痛,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结束的,但最让她无奈的是,除了接受他们的对不起,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可以做了。
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要妥协。
不管是亲情也好、感情也罢。
她也倒了杯酒,与司秦碰了碰杯,没说话,也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