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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6页)

一行人走到一半时,遇到了原水的狩猎队。起初几十名战士对延越的人还十分警惕,待知道是他们救了自家首领和族人,并将人安然无恙的送回部落,心里别提多感激了。

让常念感叹的是,这地方的小麦可真多啊,就算将奴隶都带过来运送小麦,也带不走一半。如此以来,叫他心里舒坦不少,也使他有了不同的打算。

时值正午,他们终于来到了原水部落。

原水部落的样子和常念第一次见到延越时的感觉有些像,都是半地穴式的帐子,只是在居住区不远围着大大小小的栅栏。

栅栏里边养着许多鸡鸭,这些鸡鸭已经算是驯化过的,与野鸡野鸭有些许不同。经过驯养的鸡鸭个头更大,肉也更多,有些类似上辈子视频里见到过的家禽。

原水部落的族人与狩猎队反应一样,先是防备,得知真相后又十分感激。

常念也见到了原水的祭司,是一位三四十岁的女人。听了常念救治蛇毒的法子,她显然十分想学,只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他倒也不是想敝帚自珍,只不过在原水的时间有限,要做的事又很多,只得紧着重要的事情来。

午饭路上就随便吃过了,来到原水常念也休息的差不多了,便与厉说:“我想派二十人先回部落,让庚和申带着那二百多名奴隶过来,好多背一些小麦回去,一部分做种子,一部分也能留给咱们吃用。只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在原水多留几日,你看可以吗?”

不知道是忙活的,还是风吹的,他的头发上插着一片金色的叶子,厉伸手帮他取下来,说:“祭司安排的很好,我没有意见。”

两人此时正在帐子里,厉逆着光,常念有一刹那的恍惚,觉得自己与厉好似一对相濡以沫的情侣,这样的错觉让他即温暖又感伤。

他真的太好读懂了,只是眼神的变化就让厉察觉他似乎有些难过。

“怎么?是我说错了吗?”

常念忙收敛神情,用开玩笑的口气说:“这么多小麦在延越就好了。”完事,他看着外面的远山和蓝天若有似无得说了声:“我是不是很贪心。”

厉本能觉得,他这句贪心并不是指小麦,但为什么呢,他的难过好像是一瞬间涌出来的。

“不贪心,你要什么都不贪心。”

常念的感伤来的快去的也快,换了个坐姿嗔道:“就会哄我。好啦,说正事。”

因为说的话不适合被人听见,他倾身向前凑到厉耳边说:“如果有可能,你觉得将原水纳入延越怎么样?”

耳边的吐气有些热,厉放在膝盖上的手不自觉握紧了些,才有些艰难的开口问:“为何?”

常念分析:“首先,他们有驯养动物的经验,延越那么多人,不能指着我一一去教,如果有原水的族人带领,牲畜驯养就能快速发展起来。其次,原水有缝人,以缝人的天赋,无论是织布还是裁衣都会更游刃有余一些。还有一点,原水的人口结构和我们正好相反,女人多男人少,两相互补,能优化现有的人口结构。”

察觉到这样说事似乎有些暧昧,他不着痕迹的退远一些,低声说:“从现在的一些动作不难看出来,大部落已经不满足于自己的领地,开始一点点融合周围部落。即便像破岳这样的中型部落,也开始接纳勾陈作为属地。”

厉当然也发现了,虽然常念移开让他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不过此时在说正事,他也正色道:“你说的没错,为此我也考虑了之后的对策。算上此次交换回来的奴隶,延越现有人口已经突破千人,按照部落等级的划分,可以称作中型部落。我计划在明年城墙建好以后组织一次夏季的交换集会,到时候会对外声称延越发现一座盐矿,增加延越在各部落之间的威望,借此笼络附近的小部落。勾陈有破岳做依仗,行事自然张狂,这也会成为一些小部落投靠延越的契机。”

常念发现厉与他刚来时有了很大的变化,不知道是不是在阿父去世后被迫快速成长。

厉的话还没有说完,“你说过未来延越不会依靠打猎为生,因为种植和驯养是更高等的生存方式,所以最近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要建造内外两城。内城如你城图所画的大小来建造,虽然现在人口稀少,并不需要如此广阔的生活区,但可以先垒好城墙,空出来的地方暂做耕地之用。至于外城,则是准备用于安置其它想加入延越的小部落。以现在延越拥有的猎物,供给三四千人狩猎绝对不成问题,而我们也可从这些小部落中挑选合适的人纳入内城。”

关于内外城的建设,常念也有想过,只是意外厉没有史料作为参考,竟也能想到这些,不愧是他看上的王。

他的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兴奋和赞许,这无疑取悦了厉,同时也让厉明白,他们似乎想到了一处。思想上的同步有意无意地拉近了两人的距离,除了平日里的亲密,更多出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

而常念接下来的话,更印证了这一点。

“厉,你想的没错,我们确实需要内外两城,不但可以完成部落的融合,还能降低新部落加入后的阵痛。哦,阵痛就是”

他的话没说完,厉便补充:“你说的阵痛,我理解为部落融合后带来的权力争夺和新人与老人之间的矛盾,对嘛?”

常念嘴角弯弯,眼睛也闪着光,点头道:“是的,你的方法不仅降低了部落融合的阵痛,也能让新来的人进入一种良性竞争的状态。比如,我们其实可以每十日在内城举办一次内部的交换集会,集会期间可以允许每个部落派出十到二十人进入,不仅是为了物品流通,同时也是对外的一种展示,让外城的人见一见内城的繁华,他们自然也会期待和向往这样的生活,从而努力达到我们定下的要求。”

虽然厉已经接纳他用种植代替狩猎的生存方式,但对农业依然没有完整的概念,他仔细分析道:“之前我和你说过一亩地的概念,今天就说的再细致一些,一亩地所产的粮食足够养活一个人,而像一个成年男人如果全力劳作,他足可以完成一百亩地的播种。”

这话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宋朝时一亩地的产量就已经能养活一人,何况他还是带着前世科学种植经验穿过来的人。

至于说一人能种一百亩,这也有历史作为依据。

史书上关于井田制的记载十分详细,不只有类似于周有经界,中有水沟,阡陌纵横,井然而生的样貌记载,还记录了一人可耕种的面积。在没有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情况下,商周的农民一人耕种面积就已100亩。

所以他的一亩地养活一个人,一人耕种一百亩这个构想绝对不是在画大饼。

厉仔细咀嚼他的话,半天才说:“你的意思是说未来只需要一部分人负责种地,其他人则是可以做别的,比如建更好的房子,比如纺织制衣,再比如造纸修路。”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说现在我们的状态是为了生存,那以后延越就是要生活的更好。”

再多的常念没有说,因为太美好的构想反而像是梦。

“好,那我便与你一起期待更好的生活。”厉说着就要伸手揉常念的发顶。

虽然很开心能与厉同频,但是常念仍没忘记刚才自己为何恍惚,这是第一次他歪头躲开了厉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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