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打架,长得帅,讲义气,还装逼。自然一时间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男的崇拜,女的喜欢。
本来每天打打架,泡泡妞,上上网,喝喝酒,这样的小日子过得挺不错的。结果在他初二的时候,他认识了那个害得他尸骨无存的好未婚妻,胡雯。
胡雯不是他们学校的,是他打架时无意间认识的。
当时的自己对她可谓是一见钟情,立马展开了穷追猛打的追求。
最后胡雯自然没能逃过他的手掌心,成功的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那个时候他的确很喜欢胡雯,长得好看,人又温柔,简直就是他心中完美的另一半。所以他对胡雯也很好,整天接送上下学,各种浪漫约会,各种花言巧语,也算是把胡雯的心给彻底的套牢了。
只是好景不长,在初三即将毕业的时候,他妈告诉他一个消息,让他去当兵。
当时他死活不干,为了不想和胡雯分开,还和他妈大吵了一架。
最后自然是没能胜过他妈,被押送上了新兵的队伍。
本来以为他和胡雯的这段恋情在他踏上当兵的道路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胡雯居然没有放弃,心甘情愿的等了他两年。
本来他妈是让他在部队多待几年,但是他为了胡雯,硬是当完两年义务兵就回来了。
他妈拿他没有办法,也只好由着他了。
当完兵回来陪了胡雯几个月,他妈就给他弄了个休息多又轻松的工作,城管。
当时他一心扑在胡雯的身上,哪里管他妈给他安排的什么工作。而且这工作上半天休半天,上两天还休一天,这么多的休息时间,刚好让他有时间陪胡雯。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天上班的第一天就被一个卖菜的老年人,一扁担敲进了医院。
他还记得那老年人因为卖菜占道,他们去让他挪挪地方的时候。那老年人倚老卖老,不但不挪地方,还指着鼻子骂他们。
他这脾气虽然在部队磨练了不少,但是也不小。骂人就骂人,别带着全家都骂,虽然他全家只有他妈,但那也不代表别人能骂。
所以他一气,也就和那老年人杠上了。你不挪地是吧,那好,我帮你!
结果那老年人也是个暴脾气,看到自己动他的菜娄,急得拿起扁担就朝他的头上打了过来。那力道,打得他当场就见血晕了过去。
结果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闭眼,再睁眼,时间竟然已经过了近四年。
沈一恒不经摇头失笑,伸出手摸上自己的胸口,这难道是所谓的因祸得福吗?
如果不是他们家那所谓的‘传家宝’,他现在恐怕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