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说起小时候,大概是五六岁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养父母。
我记得,来孤儿院接我的时候是冬天,下着大雪,他们穿了件红色花袄,蹲下来,笑眯眯问我愿不愿意成为他们的家人。
家吗?我想了好一会,这个词听起来真温暖。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家,也不知道六岁之前的自己是否有家,但我那时没有,孤儿院的其他小朋友都不和我玩,所以我点了头。
我想有个家。
关于养父母的记忆,并不都是冰冷的,和往后棍棒相交的回忆比起来,最初的日子其实很温馨。
初为人母的女人会在大冬天给我织毛衣,初为人父的男人也会在一天结束之后捎上些鲜花和小玩具。
每次进餐,饭桌上总会有夫妻两人的调笑和打闹,以及不停往我碗里夹菜的筷子。每每进入梦乡前,总会有一盏温暖的床头灯,灯下坐着他或她。
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一样的呢?仔细想想,或许是从他们诞下第一个真正属于自己孩子的那一刻,一切都不一样了。
没人再问我冷不冷,饿不饿,没人再给我带小玩具,属于我的那盏床头灯也没有了。
在最炎热的时节,我的房间搬到了仓库,那时距女人临产还有俩个月。
仓库紧挨着两人的房间,偶尔我能听见他们因为孩子的名字吵得天翻地覆,说起来,我的名字那时叫什么呢?
似乎也是有个离字,毕竟从他们决心通过抛弃我来减轻家里负担的那刻起,他们就不再喊我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喂”
“那个谁”
“小畜生”
“蛀米虫”。
再后来,孩子降生,取名为陈将才,在同别人炫耀儿子时,男人总会提一嘴,对自己取的名字赞不绝口,说儿子往后一定会作为栋梁之才,光宗耀祖。
很快,那些我以前有过的,没有过的,一时间被一股脑塞到小孩跟前。
他们将我开膛破肚,把曾经给我的爱,在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下,抽离得一干二净。
从此,我一无所有。
恨他们吗?恨的。但我更讨厌陈将才。
可孩子是无辜的,是的,当他们看见我掐着小孩脖子时,他们急得一脚把我踹开,尖声大喊着:“你疯了,孩子是无辜的啊。”
可是,我也是孩子啊,为什么当初答应做我父母的人,现在却舍不得分我一点点的爱。
再后来,拳打脚踢成为家常便饭,一个不留神我便会被抛弃。从一年一次,到半年,再到每个月,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丢了我。
直到我遇见了沉先生,他说回家,回我们的家。
要是可以,我多么希望自己同沉先生血脉相连,这样他就永远不会抛弃我了。这是我求而不得的愿望,我珍藏着,放在心里最柔软的角落,却不敢肖想这其中一分一毫的可能性。
我也不愿去为了验证这近乎于无的可能性,将愿望述之于口,要是因为这个,沉先生从此需要一个同他血浓于水的女儿,那时我又该怎么办?
他结婚了吗?有过小孩吗?以后会不会结婚呢?这些我统统不想问,我只知道,我是他的女儿,而他也需要我。
这些就够了。
可为什么,我就连这么小小的期盼也要被剥夺呢?
夜里,下了大雨,屋外电闪雷鸣,我缩在沉先生的床上发抖,手机传来一阵忙音,这是我打的第三十六通电话。
正当我准备拨通第三十七通时,在隆隆雷声中我听见窗外传来一阵吵闹的声响,顾不得其他,我掀开被子,冲了下去。
沉先生回来了,我知道,我一口气跑到客厅大门,气喘吁吁。
宋姨在一旁给我递了双鞋,一边又心疼道:“小姐,快把鞋穿上,老爷看见了会不高兴的。”
我胡乱穿上鞋,看着雕花大门缓缓打开,张开手,爸爸二字呼之欲出,却在见到身边那女人时一口气堵在了喉头,隐隐有血腥味渐渐满上舌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