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心的童话书!
我的确是恐吓孩童的魔王存在,毕竟所谓作者设定不就如此嘛?
我看着她吓得腿软直接摔在地上,玉白脸色瞬间失去健康血色,牙齿打颤无法咬紧。
胆小懦弱,还比不过那个没必要,小男孩可是逃命似的跑走了。
哦,是多久的事?
是1981年10月31日。
令我有一点意外的是,雕塑似的红衣人瞬间将她抱起来,我冷酷看着这对酷似父女的两人离开,转眸望着那条七彩银河。
在离开这里的目标增加了一个小目标,如果还能遇见她,我要亲手剜下那双漂亮眼睛,制成永久。
这个小目标,没有实现。
现在我是什么,不知道,总归不是人。
能够帮助我的每个咒语都需要使用魔杖,我依然没有□□,这个幻境里只有我,出不去,进不来。
但我还活着,真可笑。
我第二次见到她,还没有离开这个幻境。
也许过去十多年了,那时吓得瘫软在地上的小女孩长成18岁的成人,失魂落魄擦着脸上的血泪。
狼狈的笨蛋。
她给红衣人作礼,我想应该是感谢上次的帮助,可笑,我这个被囚禁在暗笼里的野兽还能吃了她不成。
无知,软弱,又在哭。
当我看到她转过身,遥遥朝着我行了一礼,姿态端正,是骨子里的高傲矜贵。
我没忍住冷笑了一声。
真难得,我都快忘了上一次笑的时候,但这不开心。
那双才哭过的水润眼睛,仍然有恐惧,除却探究和疑惑,竟然还有尊敬和感激。
眨眼间微微睁大的澄清眼睛,却是泛起了阵阵涟漪的笑意。
脑子有病的蠢货。
我不想再见到她了。
她在嘲笑我,刚才沉重的脚步离开时已经是轻盈的碎步,究竟看到了什么。
这本书的核心设定是爱。
爱是伟大的力量。
我隐隐感觉,这个‘力量’才是离开这里的关键。
很久以后,我眨眼看着又一团紫色灵魂走完我面前的这截长队伍,终于想明白了一点。
爱不是个好东西,是欲望的粉饰,是罪恶的源泉。
今天意外没看到红衣人的站立身影,我无趣收回目光,又是没离开这里的一个黑夜。
呵!
我又看见那个青绿人影,绿色的灵魂我见得太多,淡一点,深一点,只有她给我的感觉,是不多不少的那种。
是离散的灵魂,稀薄地被扯开的残留,宛如破败墙壁上一触就掉的灰绿色青苔粉末,下一秒就随风散掉了。
她死了呀。
我早猜到她会这般愚蠢的早死,但事实真的发生在眼前,我应该笑的,转念间,黑暗没有回荡我冷幽的笑声。
有点无聊,是长生的无尽无趣吧。
我得到了长生,另一种程度的活着,暗无天日的囚禁。
我一直看着她,灵魂还能流出血泪,她可真独特。
接下来,我就无法冷眼旁观了,这场火,烧到了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