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嫁人吧!这样可以让兰死心的!”
“嫁给谁?嫁给你吗?”
贝克的身体突然猛地一震,然后他说:“你还记得你刚被救活时我对你说的话吗?”
“我说过,如果到时候你嫁不出去,我就娶你!”
“我是记得你说过!”
“我说的,都是真的!其实,我真的很喜欢现在的你,不管你以前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就是喜欢现在的你!”
“我可不喜欢开玩笑的!”
“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贝克的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就算你是认真的,我也不会嫁给你的,在我报完仇之前,我是不会考虑其它的东西的!”
这时贝克突然扑了过来,我赶忙踩了刹车,车停到一旁。
“相信我,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就嫁给我吧!”贝克半个身体已经把我压住,但由于车子里面空间太小,他不能完全钳制住我。
“你这哪里像是求婚,你简直是在逼婚!”我也手舞足蹈,与贝克周旋。
这时,我想到我左边大腿上还别着一把枪,这是我用来防身用的;通常便衣女警也是把枪别在大腿上,只要撂开裙子,就能得到。
我抽出枪,对准贝克的脑门:“住手!”
贝克不敢造次,乖乖停了下来。
“下车!”
贝克没有动。
“我叫你下车!”
贝克下了车。
我使劲一踩油门,开起车掉头就走,留下贝克孤零零站在大街上。
刚才真危险,如果不是没有枪,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已是一身冷汗,虽然以前我曾是男人,但我现在的身体的清白还是很重要的!
贝克今天晚上的动作让我相当吃惊,我没有想到他还有如此兽性的一面;虽然以前和他经常打打闹闹,但现在我们男女有别,不能有肌肤之亲。
我没有再管贝克死活,径直回到分部大楼,找到兰;兰的表情很是奇怪,我想是因为贝克拒绝了她的缘故。
我没有给兰讲刚刚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和她多说话,而是回到自己房间里休息;乱动了一下,很是疲倦。
又过了几天,兰的心情好象好了一点,她又重新变成以前那个纯情的小女生了;听说贝克那家伙也已经回到总部了,他还是在为组织作研究,他似乎也恢复正常了。
所有的事情都告一段落,是时候认真寻找我的仇人了!
注:
女装真是奇怪!
按理说,穿衣是为了遮体,而女人身上需要掩饰的地方比男人要多,像在伊甸园里,亚当只用一片树叶,而夏娃要用三片。
那么,照这样看来女人就应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而男人就可以少穿一点;但事实上穿的衣冠楚楚的都是男人,而女人们总是挖空了心思让自己少穿一点,多露一点。
当然,传统的三点是绝对不能露的,但三点之外呢?
露肩,露背,露脐,露腿,还可以露乳沟和部分臀部。
既然女人的身体要杜绝男人的观赏,那为什么还要露这么多呢?
我认为,女人的身体是一种美,正是因为这种美的存在,我们才会在服装的设计上过多地考虑如何去发掘这种美;在不违背伦理的前提下充分展示女性的柔和线条,是未来女装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