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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精(第1页)

管文蓁兴高采烈,觉得大溪地和夏威夷有许多相似之处似的——其实不像,但她只去过这两个外国海岛,而去夏威夷正是和哥哥一起。

她不断叽叽喳喳,试图唤醒共同回忆。

看到山,说夏威夷那个山。

看到海,说夏威夷那个海。

看到鸡,说夏威夷走地鸡……

她戳陆呈锦胳膊:“哥哥!哥哥!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还没说呢!”

陆呈锦慈祥地笑:“哥哥都记得。”

那是管文蓁五年级暑假,程宁赴美访学,带她去“见世面”。

然而程宁交流的学校在中部大村,世面委实有限。

程姨妈一家子则在檀香山。他们家度假屋开春改建完成,软装也配置得七七八八,正是宴客的时候,竭力邀请程宁去玩。

程姨妈在电话对程宁说:“你来吧,你那儿多无聊啊。我刚好要回去看老爷子,到时候给你把文蓁捎回去。”

程姨妈在机场对程宁说:“学校忙吧?这都长白头发了,你好好放松几天。看!我给你找一保姆。”

她指身边的陆呈锦。

陆呈锦二十一岁,剃个寸头,晒得黢黑,穿件大花衬衫,墨镜一带,挺不像好人。

彼时管文蓁还没爱上表哥,对这幅形象不敢恭维。

他摘了墨镜朝她笑,从背后掏出个塑料枪,对着她滋一串泡泡,“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他是“很厉害的哥哥”,在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读书。

程宁是旱鸭子,程姨妈也只会刨水,她们永远在岸上闲聊。

程姨妈想劝妹妹移民,但妹夫恃才傲物,既不接受连襟帮助,也不愿做二等公民,她恨铁不成钢。

程姨妈转向管文蓁:“喜不喜欢国外呀?到姨妈那里读书,以后跟你哥哥上一个大学好不好呀?”

管文蓁没得出结论,已经被陆呈锦牵走。

他说:“我们去玩。”

陆呈锦带着她在各个海湾扑腾,浮潜冲浪划小船。

其中一个海岸设计欠妥,冲水处到停车场之间路段仍然有沙,管文蓁怕沙子蹦进拖鞋,垫着脚小心前进。

陆呈锦一手拎浮潜装备,另一手兜住她大腿,轻易将她举到高处,她尖叫着圈紧他脖颈。

第二天她主动朝他伸手:“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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