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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第1页)

不久之后,苏九久的身子又再一次接受了他。许明明与林立夏很快便有了孩子。孩子一岁那年,上海的化工厂招工,名额只有一个。许明明太想回上海,她做梦都想回上海,她听了她妈妈的主意,对林立夏说:“我们假离婚好不好?等我回去稳定下来了,就回来接你和孩子。”林立夏看着她,裹了一根叶子烟,说:“好。”她说什么,都是好的。林立夏的家里没什么门路,知青陆陆续续走了一半,他还留在那里。其实他是在等许明明。她走之前的那个夜晚,抱着他哭了一夜,把他的心都哭碎了。林立夏想她一定会回来的。每天都到邮局门口去盼信,人见了他就问:“有信没?”林立夏抱着孩子,从邮局里跨出来,笑得大度,说:“前几日通了电话,还说信一早就寄出来了,里面有介绍信和证明,结果你看寄了老半天也没寄到,只怪中国实在太大了。”其实她从很早以前就没有再和他通电话了。他没有她的一点消息,甚至不知道她在回城的半年后和化工厂的副厂长结了婚。林立夏只有一张同许明明的照片,那是结婚那天他们花了一块钱到镇上的相馆里拍的。照片上的许明明依然梳着一只冲天的“独茅根”,长长的尾巴搭在肩上,对着镜头羞泄地笑。林立夏把照片压在书桌上的玻璃板下面,没事就去瞅两眼,好像生怕许明明会从照片上飞走,留下他一人戴着新郎的胸花徙然神伤。他想,什么都留不住,也要把照片留住。万一以后把她的容颜忘了,走在街上碰见,不就认不出来了。他把那张照片看得很宝贝。所以,也就不难理解,起大火的那天夜里,他为了救回那张照片而丢了性命。火是严振良放的。他一早就想放这么一把火,他再也不要在这鬼地方待了,一分钟也不要。他促狭地想,干脆一把火把房子烧了,没地方住,还能不让他回去?火起先并不大,只是风来了,往北呼呼一吹,火势一倒,迅速蹿到了其他四十间草房上,草房是半年前新搭的,这个村所有没希望回城的知靑都搬进了这里,以为就此安了个家,但转眼间,这草堆一样的家就只剩几铲子呛人的烟灰。公社书记望着熊熊大火,感叹道:“当年的七百里连营,刘备不吃败仗才怪了。”林立夏让女知靑帮他抱着孩子,往身上淋了一桶水,冲进去的那一刻,回头担心地看了一眼孩子,孩子不哭不闹,也是定定望着他,好像知道他要做什么。他突然想,几十年后,当他的孩子明白过来,他会在他的墓碑上写这么一句话——我的父亲林立夏,一生中最伟大的事情,就是爱过我的母亲。他想着这句话,纵身火海之中,寻着许明明炽热的双眼,那双眼实在太灼人,把他—并化为—团如烈日般的光。他进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孩子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回不来了,立刻抓住一个老农的手,说:“带我走,好不好,我当你的儿子?”他那么小就知道,他得有—个坚实的依靠。那老农与他父亲是老相识,经常给他糖吃,还把他背在背蔸去看过—场电影。他捧起孩子哭花的脸,起了恻隐之心,跑去找公社书记商量,说:“反正我也没钱娶老婆,不如捡个儿子,算是上天看我可怜给我的补偿。”书记巴不得有人来认领了这孩子,握着他的手激动地说:“多么善良的人啊,多么无私的人啊,多么可敬的人啊!”老农从来没有被这么丰富而伟大的词赞美过,更是激动,拍拍胸脯说:“你放心,我会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养,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他一口饭吃,绝不亏待他。”后来许子夏老是回忆起小时候,同那老农在—起的日子,虽然不长,但却是最快乐的日子。老农照着城里的玩具样式,为他用木头削的那把手枪,他到现在还留着。走到哪里拿到哪里,他觉得,那才是他生命里最本质的东西。每一年他都会回农村去看那老农,在老农的坟前上一炷香,人人见了他,都会夸他是个不忘本的好孩子。他时常想,若不是当年老农突然患了重病,不得不把他送回他母亲身边,那么,他现在是否会是一个乡下人,在太阳下穿着红色背心辛勤地劳作,跟同村的青年一起进城打工,拼命攒够钱只为娶一个被晒得黑黑的丰乳肥臀的乡下女子回家超生一堆孩子,为他们取名为大狗、二狗、小黑、小白什么的。他再不敢往下想,怕自己会为此而着迷。他实在是向往那样干净质朴的生活。许子夏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莫名地多出一个比他还小两岁的哥哥。他叫他小哥哥。小哥哥在他看来很漂亮,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人儿,皮肤像光滑的白瓷,这在乡下是没有的。其实城里都是这样细皮嫩肉的孩子,只是小哥哥是他见到的第一个,从此就再也抹不去那美好的印象。小哥哥在较长的一段岁月里都无法接受这位从天而降的“弟弟”。他嫌他皮肤太黑,会弄脏了自己。他若是稍稍靠近他,他就会跑得远远的,说他的邋遢会传染,其实他已经很用心地洗干净了身体。只是那长年累月在田野间奔跑出的黑,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消掉的。有一天他问自己的母亲:“怎么才会变得象小哥哥那样白?”他母亲说:“别晒太阳呗。”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晒过太阳。有太阳的时候,他总在屋里窝着,果真越窝越白,涂上鼻子眼睛,站在墙面前,可以和墙连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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