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几日都在休眠,不知道,他们都是从南方逃来的,真王出现了,不接受归顺,杀死了很多人,闹得人心惶惶的。”胖老板放下账本,叹了口气。“这里距离距离威奥耶托太近了,我看要不了几天,他们就要打到这儿来了。”“我是不想离开这里,真王有那么可怕吗?听说他们只是两个人,就把全城的人吓得屁滚尿流地连夜逃跑。”另一个人说。“两个人?”山羊胡子男人问道。“是呀,格雷西爵士,是真正的白王,另一个真王。您醒来后还没有去见罗兰瑟姆伯爵大人吧?”“没有,谁能想到我才睡了几天就发生这事呢。”“去去去,出去,瞧你那穷酸样,你有钱吗?这儿可不是你这种下等人能进来用餐的地方。”门口传来了伙计不耐烦的声音。格雷西爵士寻声望去,只见伙计正拦住了一位略显瘦弱的年轻人,那人虽穿着一身黑色的粗布衣裳,银发随意地束在脑后,样貌极其出众,身姿淡然优雅,被驱赶也没有一丝怯懦窘迫,瞧着实在是不像是个下等人。或许是从威奥耶托逃来的贵族?格雷西爵士吐了个烟圈,从怀里摸出了两枚金币扔在柜台上,朝那人走去。年轻人抬起眼眸,远远与走来的格雷西对视,瞳孔中闪烁着细微犹如针芒的红光。老板急忙收了金币,推开连接柜台与墙壁的小木门出来了,喊道:“这是您认识的人吗?”格雷西停下了脚步,只觉得脑中混混沉沉。“是的,请放他进来,我要与他共进晚餐。”他听见自己这样说。“可您刚才不是才吃完晚餐,要去觐见罗兰瑟姆伯爵大人……”老板的话戛然而止,格雷西爵士的脸色骤然一变,阴沉地盯着他。“照我说的做。”作者有话要说:我卡文啊胖老板虽然赶紧奇怪,但还是招呼了伙计收拾雅座,把门口的年轻人邀请进来。格雷西爵士跟着年轻人忙前忙后的,还帮他扶座椅,好像那个人的身份比他外所展现出来的更尊贵“那人是谁啊?”胖老板回到柜台里,之前一起聊天的人问道。“谁知道呢?走走走,吃完就离开吧,我也要忙起来了。”胖老板说。蓝烟咀嚼着烤鸡肉,艰难地咽了下去,他以为胃部难受只是因为饿了,吃点东西就好了,但没想到食物下肚并没有让他好起来,反而让他恶心欲吐。格雷西爵士坐在对面,关心地问道:“不合您的胃口吗?”“这儿有摩利药酒吗?”蓝烟问道。“没有,这家店提供的都是新鲜的人血,您需要来一杯吗?”正巧伙计端着一杯鲜血路过,蓝烟的眼睛顿时离不开了,那玻璃杯中的液体看起来那样诱人,他下意识深吸了口气,胃开始抽痛。格雷西抬起手,想叫伙计过来。“不用。”蓝烟左手握成拳头抵在胃部,他不能喝人血,这是最后的底线了。“您的脸色很难看,真的不用吗?”格雷西问道。蓝烟摇摇头,吃完盘子里的食物,放下餐具,擦了擦嘴站了起来。起身时,他感觉身体一阵虚软,头顶的烛光令他目眩神晕,如果此刻有一面镜子,他就会知道自己的脸色有多么地颓败了。但好在只是一会儿,不适感很快就消失了。“带我去见城主。”蓝烟说。“是。”格雷西说。胖老板一直在柜台后忙碌着,但眼睛依然时不时地瞥向他们,瞧见他们离开后,赶紧从柜台后出来了,喊道:“查尔斯,过来,你偷偷跟上他们,打听一下那个年轻人的底细。”查尔斯就方才拦住蓝烟的伙计,他也很好奇蓝烟的身份,立即放下了托盘和抹布,听从老板的命令,跟了上去。作者有话要说:下本一定要存稿,不存稿我就抽死我自己(微笑),反正这本六月份是一定会完结的。夜深了,街道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人贩子牵着戴着锁链的人类向路过的血族兜售着,这些人都面黄肌瘦,一个个冻得发抖却表情麻木,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在血族看来,这些人的品相都不好。如果这些人类奴隶长相好,身体健康,人贩子通常会进入拍卖场去拍卖,那样买的价格会更好一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即便站在人来人往的街边,也无人问津。这里的血族家庭一般家中都会圈养两到三个人类,既当佣人,也当血奴。他们会用血液去招待客人,一般来说血族一月内喝够一次鲜血就不会陷入猩红饥渴当中。而城中贵族则以鲜血为彰显身份财力的象征,每顿都会饮用新鲜的血液,更甚者会要求处女的血液,孩子的血液,少年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