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就刚才,老缅当局和叛军都派了人来三孟,表示你已经死了,洪兴的人想在这里生存下来就让我们带人过去投效他们,想要什么条件,一切好商量。”
“几个意思?我还活着的时候怎么没这好事?”
先是乌鸦。
现在这浓眉大眼的老方竟然也有人勾搭。
难道我秦欢就不值得你们花点“小”钱收买一下下?
非得等“死”了以后才有这些小动作!
是不是瞧不起我秦欢?
还有,你们这点小心思。
不就是觉得洪兴和坤沙已经是死敌,不可能投效坤沙。
他们也眼馋洪兴这些人的战斗力,所以。。。。。。。
算盘珠子从西伯利亚都能听见。
关键是,事情跟他们想的真不一样。
传说中,那位被独头弹一枪打到脑袋稀碎的人压根就不是秦欢。
还有,和连胜那位为“秦欢”报仇,当天宣战洪兴。
出动的人马,那叫一个声势浩大。
接连当街开片下来,你跑我追,你追我跑,好不热闹。
报出了伤亡,却不见死伤,还顺便占了黄大仙、西贡大片地盘。
那么问题来了。
是不是真的有人扑街,是谁扑街。
双方表示:吾母鸡啊~。
爱谁谁,雨我无瓜。
都是为了钓一条叫鸡沙的大黑鱼,这两方突然来访,只能算是不合时宜、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
瞎胡闹么不是。
但是,秦欢还有些舍不得。
想要人投效嘛,不得送点稀奇的、“布灵布灵”的小东西?
加满油才有动力不是嘛?
“我已经死了,你按照自己的做事风格看着办。但有一条,规规矩矩的作风不大符合你现在所代表的洪兴社,我们是黑社会,捞偏门才是主业。”
秦欢说完就挂,只留下另一头的老方在风中凌乱。
什么叫自己的风格?为什么又说不符合?
我到底是按自己的想法来呢?还是按照黑社会的作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