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婚后的七哥也还是臭流氓呀~谢谢博博熙熙的地雷、桥下有刀和没名字同学的营养液!大力么么!下本开哪个还没定,不过开了就一定会填哒~明天最后一个番外~番外四墙角窝着个小小的人形。黑,又瘦,裹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趴在角落里,半天也不动一下,像是死了。卖馒头的摊主用力地在他肚子上踢了一脚,那小孩抽搐一下,却一声不吭,死死护着怀里的东西。摊主啐了一口,骂一句“杂碎”,恨恨走了。过了好久,那人形终于动了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费力地靠在墙上,剧烈咳嗽两声。还真是杂碎。他有姓,姓程,没名,可不就是个杂碎。小孩抬起青肿的手背蹭一下破了的嘴角,稚嫩的脸上竟是面无表情。然后他两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慢慢从怀里掏出那个雪白的馒头。熨在怀里,还热着,蒸熟的白面发出甜蜜的香。小孩天生冷淡的脸这才露出变化,眼中透出渴望,用力咽了咽口水。为了抢这个馒头,他差点让人打得命都没了,此时却只看了,明明已经饿到了极点,却没吃。他就那样盯了好久好久,巷口那辆马车也停了好久好久,终于,车里的人按捺不住,掀开帘子走了出来。小孩死死盯着手里的馒头,忽然,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绣工极精细的缎靴,顺着向上看,是一身华贵绸袍,看着就非富即贵。那人背着光,小孩看不清他的脸。但他本能地觉得这些有钱老爷都是混蛋,因此并没有说话。那人却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温和笑问:“怎么不吃呢?”小孩稚嫩地蹙起眉。他从生来就苦,还不知道怎么笑,倒先学会了皱眉。“你很饿了?”小孩嘴角有伤,说话不利索,冷漠地扫他一眼:“明天吃。”那人扬了扬眉:“为什么?”“忍到明天,”小孩说,“今天就赚了。”那人大笑起来。笑完,冲远处招招手,从下人手里接过一个热腾腾的包子,递给他。“跟我走,不用吃馒头了。”到底是孩子,肉包子的香味顺着鼻腔往里,饿了三天的肠胃几乎快要打结。他眼睛都直了:“为、为什么?”那人不说话,把包子按到他嘴上:“吃,吃完了我们走。”肉香味直窜入鼻,咬下去的那一口几乎是本能。那人满意地看着小孩狼吞虎咽,拍拍手站起身,问身后人:“这是第几个?”“回陛……回大人,是第七个。”那人点点头,对小孩道:“从今以后你就叫七。”小孩噎得满脸涨红,懵懂地点点头。程七。从那天起,他的确再没饿过。但却有无数次在梦里回到那天,他打掉嘴边的包子,继续饥一餐饱一餐地流浪。—刀锋划破幼嫩的皮肤,自上而下,一条长长的竖线。然后是漆黑的房间,散发着致命香气,黑暗无边宽阔,痛苦如影随形。毒素弥漫在空气中,让人痉挛着撕裂,撕裂后再生。身边不断有撞在地面上的声音。有人疯了一样撞击着墙壁,发出垂死的尖叫。程漆咬牙盘腿坐着,双眉紧锁,额角湿了一片。双手攥成拳,手背青筋暴起,竭力忍耐着凌迟般的痛苦。不知过了多久,等他终于爬出那个房间时,看着身边寥寥无几的孩子,心中已经没有一丝愤怒和不甘。活着就好了。活着,变强,总有一天他能逃。后来,他胸口那条伤痕变得漆黑。他有了个新名字,叫做北楼。—后来,他认了字,读了书,把名字换成漆字,漆黑的漆。他用了刀,杀了人,越来越狠。终于在十三岁的时候,带着一身伤,逃了。捡走他的是个面慈心善的老婆婆。程漆在她的小院里躲了三个月,才敢迈出院子。家人,饭菜,生活。他渴望的一切,忽然都来到了身边。程漆觉得他应该感谢上苍。平静日子过了三年,有一天回家,家里忽然多了个人。“阿七来看看,这娃娃躺在我遇着你的那个墙根底下,可怜见的……”程漆心头一跳,抬眼看那个面带笑意的少年。“哥哥,”少年很乖,笑起来像太阳一样,“我是小酒。”是弟弟。程漆虽然觉得,他来得蹊跷,但“弟弟”这个词实在是太好了,他忍不住想接受,想像别人一样屁股后边缀着个小不点儿,他错的时候他能教训他,但别人动一下都不行。是弟弟啊。——是弟弟,在一年之后的那一天,用依然天真的笑容无辜地看着他:“有人说认识你,我带他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