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渊早在他起身的一瞬间就醒了,他翻了个身,察觉到身后人偷偷摸摸的穿衣穿鞋,洗漱之后轻手轻脚下了楼。
不多一会儿,窗外传来了练拳的声音,时轻时重,分寸拿捏的极好。
狼渊闭着眼听了一会儿,暗自点头。这孩子身法不错,没想到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极有天赋。他打的拳并非一通乱挥,而是刚柔并济,自有一股子潇洒劲在里头。
小小年纪已能随心自在,也是不易。
不……狼渊睁开眼,摸了摸下巴。或许正因为心无旁骛,所以才收放自如?
狼渊一整天都在观察亓笙,越观察,就越是觉得这娃娃有趣得很。
他心思极单纯简单,为人善良,总是为别人考量。哪怕是做脏活累活也从不吭声,甚至能微笑面对别人故意的责难。
可若是说他没城府没心思,他却能时刻记住自己是来这里做什么的。有意无意打听消息,与达官贵人阿谀奉承,嘴上像是抹了蜜,一开口就能逗得人哈哈大笑。
狼渊心想,狼羡在信里所说的担心,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龙翎年纪虽不大,却不会做这等没有把握的事。毕竟是潜伏到敌人的主城里来,若是没有几分本事,光是自己的性命就顾不得了,哪里还能探听到消息?
龙翎绝不会做这等赔本买卖,所以既然选得是亓笙,便自有一番道理。
或许就是因为他不设防的表现,容易降低他人防备,又或许因为这小子的适应力太强,丢到哪里都能爬起来,再或者因为他看上去没什么心机,却有着别人无法撼动的原则和坚持,所以……他是最好的人选,没有之一。
这一日过得匆忙,亓笙又要照顾店里,又要想办法打听那些逃回来的兵的情况。等到歇店的时候,已经是满身大汗,气喘如牛。
单远莫名其妙地看他,“你今天做了很多事?”
亓笙嘿嘿地笑,“今天有大方的客人!”
单远便理所当然地误会了。以为小孩儿为了多赚几个零碎忙活了一晚上。
他笑着拍拍小孩儿的头,“你这小鬼,看着憨厚肚子里倒都是心眼儿。”
亓笙无辜眨眼,“哪儿有?”
单远也不理他,打了个哈欠慢条斯理回房去了,“行了,早点休息吧,明日还有你的表演。”
亓笙答应了一声,等那人走远了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翘着腿长长出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