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景淮认真道:“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两年前的宫宴上。每次你应付完一波人,都会悄悄叹一口气。”
“!!!这你都看见了?”沈予棠以为他压根不会注意到自己。
楚景淮伸出修长手指在她额头上轻推了一下,笑着说:“自然,帝师之女,我再如何也是会关注一些的。”
结果刚好每次都看见某只小狐狸无奈叹气。
沈予棠嘟哝道:“我向来不喜那些场合,但宫里的邀请我也不敢不去嘛,没想到居然被你发现了。”她愣了愣,“那你为什么不来和我客套两句?”
“你都无奈到叹气了,我还去惹你心烦?”楚景淮往她嘴里塞了一块红枣糕。
她本就是说笑的,楚景淮在北陵装得规规矩矩,自是不会和女子主动有来往,甚至她都是半自荐半威胁才说服他。
“这样说起来,我们第一次见面其实就是在两年前。”
楚景淮压低声音,漫不经心道:“哦——原来你当时也在偷偷观察我啊。要是我今日不提,看来某人还不想承认吧。”
“是呀,我当时就是好奇,“低眉顺眼”的南巍质子到底什么样。”沈予棠说罢就在心中感慨,自己重生后真是越来越没有以前的影子了,特别是面对楚景淮,他说一句自己就想回一句,不愿落下风。
决定不再被楚景淮牵着鼻子走的沈予棠主动换了话题,“陈大哥那边,可以行动了。”
“陈明方才一直在人群里,现下已经去办事了。”
在他们的计划里,陈明会在他们行动后去人多的闹市酒楼传消息,把沈文从拉近流言中心,给沈文昌最后的沉重一击。
尚京城乃是当今世间各国都城里最富有繁华的地方,连一间普普通通的客栈也是环境优美别致的。
雕花木窗用一根打磨光滑的木棍支起,金黄的阳光透进屋中,好似一幅装裱细致的画卷。客栈外的五棵柳树伫立在小溪边,被风一吹,带起些羽毛般的柳絮,沈予棠阖上眼,感受这股岁月静好。
他们做戏做全套,还特意来林路住的客栈要了一间房。
在房里一直待到了傍晚,窗口泄进来的画卷已然变了色调,此时被笼罩上了一层昏黄的光影。
下了木梯,喧闹的客栈一楼正谈论着同一件事。
“赌一吊钱!那孩子绝对是那沈文从的。”
一个有些醉意的男子一拍桌,口水飞溅,“一吊钱算什么!老子再加两瓶冬雪酿,孩子多半是沈府哪个小厮护院的。”
沈予棠一抬眉,哟呵,冬雪酿都拿来赌了,这酒可不便宜啊。
“我听闻沈文从的生意顺风顺水,院儿里好几房年轻貌美的小妾呢,怎么会和自己的二嫂……”又一人摆着手,表示不信流言。
那喝醉的男子笑话他们不懂,“你们这就少了点见识了,就是因为他们是那种关系,这事儿才刺激,你们没听过那出《乱鸳鸯》嘛?不就这么个故事。”
其余人思索了一下,骤然露出让人生厌的猥琐笑容,那戏就算没看过也是听过的,主人公可不就是和自己丈夫的亲弟弟私奔了。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我听闻那金玉琴虽然年过三十,但人还是风韵犹存的。况且哪个男人会嫌自己女人多啊。”
几人大笑起来,嘴里又吐出几句污言秽语。
沈予棠非常嫌恶这种人,加快脚步掠过他们,坐在了最远的位置上。
“怎么了?觉得恶心?”楚景淮冷淡地扫过那些人。
沈予棠觉得这屋里都有令人作呕的气味了,转身面向窗户,“嗯。”
只简单的回答了一个闷音,生怕自己吐出来,旋即还是开口,“谈论此事的人不少,但还只是流言,得找机会让人亲眼撞破,你还记得福福吗?”
楚景淮一本正经道:“记得,就是那条和我很像的狗。”
沈予棠反胃的感觉稍微好了点,“对就是它,福福最馋羊肉了,只要用羊肉引它,它肯定会往金玉琴那里跑。”
“你打算让一只狗来撞破?而且事情败露,他们恐怕会收敛一段时间。”楚景淮语调带笑。
斜了他一眼,沈予棠道:“你说笑了。沈文昌白日都在户部,让他亲自发现自然不现实,福福是沈元彦养的,让他去发现这事,效果一样的。”
沈元彦藏不住事,又蠢得搞不清局面,届时定会觉得他父亲的脸面受损,跑去沈文昌那里揭发他母亲。
只是,他们的事里有一个最无辜的人,那就是沈文从的正妻高莲,她嫁入沈家也有十几年了,但沈文从一向不喜她,两人也没有孩子,这事捅出去后,她恐会被人嘲笑。
“在担心什么?”楚景淮的声音传来。
沈予棠摇摇头,“没什么。”她不打算告诉楚景淮,不然到时候又得麻烦他了,高莲性子软弱,要让她做出改变只怕有些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