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健中一到饭厅,就发现叶红衣裹着浴袍,而沈文君的手紧紧的拉着她,仿佛深怕她丢了一般。
叶红衣有些不自在,求救的看着宋健中,
“这是怎么了?”
就听到沈文君坚定的甚至有些神经质狂喜的声音,
“她是我的女儿,她就是我的女儿!我终于找到我的女儿了!”
其他女科学家一时间也七嘴八舌的说,把一众男科学家都惊呆下巴了。
这怎么研究个项目还能找到女儿的,这发展是不是太突然了。
宋健中走到叶红衣身边,示意叶红衣稍安勿躁,安抚的说:
“沈教授,你这样,红衣不大舒服,你能不能先放手,她就在这里,也不会跑掉的!”
沈文君见到叶红衣果然皱着眉,仿佛不大舒服的样子,连忙松了手,看到叶红衣的手腕被勒了深深一条红印子,
神色有些惶恐不安,眼眶含泪,
“对不起,对不起,宝贝,都是妈妈的错,妈妈的手太重了!”
叶红衣一时间也有点受不住之前果断刚硬的科学家对她泪雨涟涟,
“沈教授,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沈文君一边流泪,一边摇头,
“我不会认错的,她就是我的女儿,她的屁股沟尾巴骨那有一条两公分的印子,
我女儿小时候特别活泼好动,几个月的时候就想爬着走,有一次他爸爸上班去了,我陪她睡觉,
没想到她自己竟然醒了,也不哭,然后摔下床去,
直接磕到尾巴骨那,并且留下一道疤痕。”
宋健中有些诧异,问道:
“可是小孩子身上摔出印子,很快就能长好,而且当初你女儿才几个月大很有可能她早就长好了,身上并没有留下痕迹。”
沈文君还是摇摇头,
“不,就是她,她那一道疤痕,中间有一处断了,变成两道疤痕,已经结疤正要长好的时候,被我女儿两只手把结好的疤抓掉了,
所以才留疤,
中间那半厘米的疤是自己长好了掉的,所以才没有留疤!
而且这个角度,这个痕迹,哪怕再过二十年我都不会忘记,
她绝对就是我的女儿,没有错!
当初要不是我没有看好你,
也不会让你被人抱走,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当初你的血衣被寄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已经遇……遇难了,
对不起,都是妈妈不好,现在才找到你!
我要通知你爸爸,他一定会非常非常高兴的!”
说着说着,沈文君又哭又笑,立马饭也不吃了,就要回去给苏正业打电话,
还非要叶红衣跟她一起回去,就是不想叶红衣离开她的视线。
叶红衣想了想,她确实对沈文君有一种非常亲切的感觉,
她拍拍沈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