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下这段字的时候,还是有些感慨。其实都不打算写的,想想觉得还是按照惯例写一下。去年7月28日发书的,到今天差一个星期满一年。这一年来,好像只请了一天假,每天都在码字。累是肯定会感觉累的,但是没想到这本书写到现在还有几千个读者跟到了最后。因为这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爽文,我自己对这本书也不算满意,但比前面几本强,至少按照我设想的框架,写完了整本书。该填的坑也都填完了,应该没有烂尾吧?这本书最开始的时候,我一度坚持不下去,因为在一百万字之前,每天都只有十几二十块。等到了一百万字就想要完结算了,但那个时候主角才刚上大学,前面铺垫了那么多,突然完结了,我烂尾白的绰号就要彻底坐实了。毕竟绝大多数人写书都是为了稿费,真正为爱发电的人没几个。但是最后想想,还是决定咬咬牙坚持按照大纲写完。重新开一本,万一扑街了,还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前面好几本都是这种心态,所以才在几十万字,一百多万字完结的。再开一本新书,可能比前面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就坚持写到了现在。然后再说说怎么想到写这本书的,主要是脑洞写腻了,那段时间也想不到什么特别好的脑洞,就尝试着写都市重生。单纯写重生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就想着融合官场。结果这一融合就有点跑偏了,而且屡次被小黑屋警告。后面其实主角为什么要突兀的跟何珍分手,其实就是小黑屋警告了。不能写种马,写了就容易进去。我从开始在番茄写书开始,几乎每本书都进过小黑屋,一直追我书的读者应该都知道。我现在已经开始产生pdsd了,只要看到站短,都怕是进小黑屋的。这本书如果想写长,其实还能写,比如主角父亲每升一级,都可以写个几十万字。但是已经游走在进小黑屋的边缘了,还是不要作死了。这本书的问题我也知道是什么,主角一个人抢掉了所有的戏份,配角几乎都是纸片人,还有感情戏我确实不太擅长。接下来,休息一段时间,改掉这些缺点,再重新发书。下一本也想好了,还是写悬疑智斗类型。因为我发现我自己最擅长的还是高智商的智斗,自己也:()都重生了,谁还做普通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