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都想好了,考什么大学,暑假和她去哪里一起旅行,以后岁岁年年都要陪在她身边。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妈妈和我交谈了一番,让我去英国读大学。
或许会有更好的前程,妈妈说。
我低头沉思,所有的权衡利弊我都知道,但我心上有舍不得的人。
八岁认识她,我替她出头抢回秋千。
今年我十八岁了,和她相识了整整十年。
她早就成为我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妈妈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她说,有更好的前程,才更有资格守护想要守护的人。
最后,我妥协了。
去英国前,我请佳知吃了顿火锅。
老规矩,鸳鸯锅底,她吃辣汤的那边,我吃清汤的那边。
我们的这顿火锅却吃得没有以前开心。
她看着我,满脸写着“舍不得”这三个字。
“孟煜哥哥,你真的要走啊,”她低下头,还不等我回答,又继续说“还去英国那么远,都有时差,我想打电话给你都难。”
我给她夹着烫好的菜,不敢看她的眼睛,“你等哥哥回来,哥哥带你带礼物。”
她小口小口的吃着碗里堆满的菜,“你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问题,我也说不准。
连一个具体的归期都无法给予她明确的答案,我的手在发抖。
还有什么资格让她等我?
我只能说“等哥哥学有所成,就回来报效祖国,回来找你。”
她在流眼泪。
我强颜欢笑的逗着她,“别哭啦,笨蛋,菜的味道刚刚好,你还掉几颗金豆豆在里面,会变咸的。”
她擦掉眼泪,还嘴硬道“谁哭啦,我才没有哭,我一点都没有舍不得你。”
我知道她说得都是反话。
真正走的那天,我特意没有告诉她,我要去机场登机了。
我不要她送别我,我害怕看到她在机场依依不舍的样子,我会忍不住回头,不想踏上这场遥远的路途。
可我拉着大大的行李箱出门,就看到了她在门口等我。
她看我的眼神,很像第一次见面那天,我帮她出头抢回秋千,她泪汪汪的那个抬头。
我走过去和她拥抱,和她告别。
我说“别哭,你一哭,哥哥就真的走不了啦。”
“哥哥去英国完成学业就回来。”
“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要好好学习,要照顾好自己。”